豆花王道文集-----第3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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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第3、4、5章

如果说这个江湖真的有可以被称之为传说的东西,连云城一定是其中的一个。不单是因为它有十三名神秘莫测的杀手,更因为背后操纵他们的那只手的精密、准确和冷酷。江湖传言,连云城没有失败的任务,只有死去的杀手。任何进入连云城的人,都必须有两个条件:绝顶的身手,和再不回头的决心。

金在中也好,郑允浩也好,连云城的杀手只是十三个名字,凡是见过他们的人,都已经不再存活于这个世上。任何事情,任何仇家,只要出得起钱,连云城都会帮忙了结。——真正意义上的了结。

而敢于背叛连云城的人,无论在天涯海角,都会受到最可怕的惩罚。

这句话因为允浩带回了韩七的佩剑而再一次得到了印证。

连云城的大厅并不像江湖中人想的那样阴森森的。郑允浩站在金在中的身边,一本正经地问:“昨晚那么晚才回来,还一身脂粉味儿。你该不会是逛窑子去了吧?”然后压低了声音,“南京城的勾栏画舫,原来是女人也可以进的啊……”

“允浩,”一个低沉而又威严的声音突然在门口响起。金在中和郑允浩连忙回过身,允浩欠身行礼问候道:“城主”,而在中只是恭敬地垂首不语。

一名老者缓步走进大厅,个子并不魁梧,举手投足间极有气度,眉须半白,相貌甚为清奇,脸上的肌肉却怪异非常,不带半点表情和生气。乍看之下年纪似乎极老,但仔细审视又觉得身手矫健,不过四十上下。老者身后,是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男子,穿着蓝色衣衫,腰间束一根白色带子,也蒙了面。随着老者走到在中的身边站定。

城主在厅内上首坐定,又开口道:“允浩,这次做得不错”。语气甚是嘉许,但说话间脸上的肌肉却不动弹分毫,还是说不出的诡异。

允浩从小见惯了这副面貌,早已习以为常,只是上前将手中提着的软剑双手呈上:“多谢城主夸奖”。

城主又转头向在中:“龙在田如何?”

金在中也上前欠首道:“已经了结”。

“听说你受了伤?”

“不碍事了”。

城主点了点头:“那就好。你和允浩都去拿些参茸丹吃吧。此去长途劳累,也该补养下身子”。待到允浩和在中欠身致谢,他又转头对一边的蒙面男子道,“出尘,与两位师兄行礼吧”。

男子走上前来,并不欠身,也不摘下蒙面白锦,只淡淡说道:“在下沈出尘”。声音颇为稚嫩,比在中允浩还小着几岁,但却含着一种说不清的倨傲。在中仍是一副波澜不兴的表情,允浩却不由得扬起了眉毛。

城主道:“韩七走后,城中其实一直只剩十二个人,出尘是新上来的,日后你们三人可以互相照应”。

“我和在中一起人手已足,城主不妨将他分到二师兄处历练”。允浩本见不得沈出尘这种傲气,听得日后要与他一起办事,朝夕共处,当下脸色一沉反对,“我与在中常涉险境,让小师弟跟着出生入死,似乎不妥”。

城主脸色不见任何变化。允浩正待再说,沈出尘却发话了:“弟子不肖,想与金在中师兄联手,为城主分忧”。这言下之意,就是郑允浩才该去和二师兄再“历练历练”了。允浩是极傲的性子,闻言“刷”地拔出了匕首,冷笑道:“那就先见识见识你的身手”。

郑允浩是八岁那年进的连云城。那时,他是个几乎倒毙街头的流浪孩子,带着比自己还要小两岁的沈昌珉,心心念念想的只是一顿饱饭,根本不知道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样的明天。

连云城像他这样的孩子有很多,都跟着年长的师兄学习剑术,教他和昌珉的,是大师兄韩七。除了金在中,连云城的人学只有两件兵器:匕首和软剑。因为前者够快,后者够阴毒。

练功需要经过许多苦楚,大师兄对他们非常严厉,身上断不了的是各样的棍棒刀伤。可对这些孩子而言,比身体的伤痛更让人害怕的,是死亡的恐惧。十余年间,教授功夫的师兄不知道换了几茬,消失了的,都是在“任务”中失了手的。死去人的位置,就由长大的孩子填补。而能“填补”空缺的孩子,虽然开始了不间断的杀戮生涯,但还都是被羡慕的对象。因为一旦到了年纪,或是被觉得没有“潜力”,就不得不被“放弃”。为了保证这家庞大杀人机器的精密运转,连云城不允许有冗余的部件,而它的暗杀术更不可以外泄。

十六岁时,郑允浩终于可以“填补”。那一天,他望着被抬进城门,周身是血的九师兄,充斥心间的,竟然是狂喜多过了悲伤。

那一刻起,或者更早以前,在离开昌珉的时候,心里就有什么东西碎了吧?开始明白,对不想失去的东西,就要拼尽全力维护,或生或死,或全部或一无所有,再无折衷和退路。

郑允浩一匕首刺出,本就不打算一蹴而就,只是虚晃,后招便跟着连绵不绝地使将出来。沈出尘的反应也极为迅速,抽身退了一步,拔出了腰中的软剑,见招拆招,竟稳稳地守了起来。

允浩的武功大部分都是韩七所授。韩七外号叫做“无影剑”,本就以快招著称。允浩天赋异秉,从小反应比常人快许多,对“快”字更是深有心得。因此从小只爱用匕首,招招近身,凌厉无比,都是华丽的攻击招数。他幼时下了苦功,近年来又闯荡江湖,历练无数,造诣早就在当年的韩七之上,但此时对着面前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师弟,急切间却也攻不进去。只见对方出招倒也不如何迅速,只是每剑都精准无比,攻己之所必救,往往就将攻势化作无形,稍不留意,还会在守势之中加上几剑还击,令人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这一战,双方仍是用的同门功夫,但与之前在大漠夜战韩七又有所不同,整个大厅静悄悄的,二人的兵器竟然一次都不相交,都是一沾即走。

允浩不知不觉间已经攻了数十剑,久战之下,心中更是急躁。寻隙左肩卖个破绽,沈出尘果然上当,一剑刷地刺过来。允浩迅速把腰一拧,右手匕首格开对方剑锋,转瞬之间,左手已经又从怀里掏出一把精光四射的匕首,顺着剑刃顺势削去,若出尘不撤剑,则手指头不免要被削去几根。

允浩已是势在必得。

只听得在中大喝一声“住手!”叮当几声做响,允浩、出尘几乎在同时大喊一声,双双乐器,分了开来。

允浩只觉得手腕一阵剧痛,左手的匕首已是被在中打落在地。不由得狠狠回头瞪了一眼这小子,心中怪他多事。正待上前再攻,却见沈出尘长剑掉落地下,右手紧紧握住了左手腕,虽脸上蒙着不看不见表情,想必也是痛楚难当。而他的左手中,赫然也是一把匕首。

允浩心中一寒,自知若不是方才金在中打落双方的兵器,沈出尘拼着不要几根手指,早已经把左手的多出匕首插进他的胸膛了。

这个人,果然是狠。

允浩拾起地上自己掉落的匕首收入怀中,再没有看沈出尘一眼。向一直静坐着的城主再次躬身行礼,拉着金在中走出了客厅。

“你这是要去哪儿?”

“去南京城逛窑子散心,你带我去”。

“大清早的,你可听说有谁这时去妓院?”金在中被郑允浩一路拖着甚是无奈,但仍是不改平静的表情。

“你别婆婆妈妈的,那个人不就是?”允浩指着面前一个刚从一幢花楼中出来的男子说。

“别人那是回家!”金在中顺着允浩的手指看去,没好气地应了一声,旋即目光却收不回来了。

“你发什么呆啊!”

“世上竟有如此美男子!确是少见啊!”在中不由地发出一声慨叹,扑克脸上现出一丝惊讶的表情。

迎面走来的男子身着一身暗色锦缎,身形出奇地清瘦,肤色有着些许的苍白,却不似在中那种病态的美丽,而是带了少许的高贵之气。他的头发随意地披在肩头,额间束了一条与服装同色系的带子,略显凌乱的额发遮住了一片眼睛。男子似乎听见了在中的言语,回头打量了一下两人,便抛下一个浑不在意的笑容,转身走了。似乎对这样的赞誉早已经习以为常。

“当真有古人慷慨儒雅之风!”在中又一次发出感慨,“就凭这份不羁的气度,有缘必当结交”。

回过头,却见允浩灼热的目光瞪着自己。

“怎么?”

“哪有男人这样子看另一个男人的?!真丢人!”

允浩又扯着在中大步走了起来,嘴里还是不停:“又有什么美的,长得还没你好。看他方才朝你笑的那种贼忒忒的样子……”

在南京城里绕了一个大圈,好不容易甩脱了允浩,金在中吐出一口长气,微笑着走进了绮翠阁。

想到能够看见渡红,总是让人感觉心底温暖。

东厢房里罗幕低垂,珠帘半挂,渡红正对镜梳妆,乌黑的头发披了一肩,见在中进来甚是意外。便示意在中少坐,待自己束装完毕。

在中见渡红案头大大小小红红绿绿的首饰盒子、胭脂膏子放了有数十个,金银翠玉堆的小山也似,不由得好笑:“要将这些都披挂到身上,的确要费些功夫”。便随手拿起一个泥金掐花的漆奁观赏,打开但觉宝光耀眼,原来里边大大小小排着十个形状古怪的东西,在中素来平静如水的脸上此时却脸色微变,不由自主地拿起一个放到眼前仔细端详。只见那东西状似竹笋,又有些弯曲,一头中空,一头尖尖的甚是锐利,在手中沉甸甸地分量不轻,竟是纯银铸的,上面镶满了各色宝石,镂空雕花,华贵异常。便问渡红道:“这也是首饰吗?”

渡红微笑着接过盒子,一个一个地它们轻轻套在自己指头上:“这东西如今倒也不时兴了,怪不得你没见过”。戴完了,调皮地做了个兰花指的样子,她弹惯琵琶,手指本就纤长,此时更有一种说不出的妖异美丽,“这是指甲套,以前的富贵人家的闺秀好留长指甲,为防折断,就戴这个护着。这一套据说还是前朝名妓留下的,可惜我以琵琶为生,不能留指甲,这样名贵的物事便也只能闲置了。公子若喜欢,拿去便是”。

在中正待推辞,忽听得楼下一阵嘈杂,先是“扑通”“扑通”几声闷响,接着是几个龟公“哎唷”“哎唷”不住地叫唤开来,允浩的声音在楼下炸开来:“金兄弟,不想哥哥我把楼拆了,就快下来吧!”

在中不由得暗自叹了口气,作别了渡红。

下楼前,他的手有意无意的在自己心口摸了一下,透过薄薄的袍子,他能感觉到那个片刻不离身的锦囊正安然无恙地躺在自己的胸口,还有里面的那个形状尖尖的东西……

允浩一个跟斗翻到他面前,精神好得不得了的样子:“真是撞邪了,好像又有生意上门了。掌柜的叫咱们回去”。

连云城大厅。

在中接过通红的令牌,依旧退下垂手肃立。城主的声音问道:“都明白了?”

“是”。在中欠首道:“今夜子时,南京城北,司马大宅”。

“天沙帮要他们一个不留,宅中所有人,都要死”。

看不见他的表情,但回答的声音仍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是”。

“好,你下去吧。去我书房找香儿拿参茸丹去吧”。

待在中走出大厅后,城主转向允浩,面上仍是毫无表情:“你和在中一起去吧,记着一个不留”。顿了顿,他又压低了嗓子,“还有,帮我从宅中取一幅画回来”。

子夜的南京城丝竹渐已散尽,城中的青石板路上,更鼓渐行渐远

没有星星,月亮也悄悄地钻进了云层。

又是一个暗夜。

城北的司马大宅的院子里却仍是灯火通明,酒席正酣,丝竹细乐伴着调笑之声,一阵阵悠悠不尽地传出高高的院墙来。

席上首座坐的是一个肥头圆脑的官员,襟前缀着补子,官阶显见不低,此时笑盈盈的端着酒杯,一手搂着一个歌伎,已有了七八分醉意。

次座上是一个肤色黝黑的大汉,衣着华贵,举止却甚是粗鄙。他举杯高喊一声:“诸位,”四座顿时安静了些,“今日我司马良栋正式归顺朝廷,今后得以安享荣华富贵,实乃托了朱大人的鸿福庇佑”。(上手官员笑眯眯地言道“不敢”)“今日大家需得尽兴,不醉无归才是啊!”

话音未落,一块通红的小木牌子,落在了身前的桌上。“醉不醉倒也无妨,反正今日各位是回不去了”。

院子里,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两个人,一黑一白,脸上各自蒙着布帕。

司马良栋脸色一变:“这是我门中的天沙令,阁下从何得来?”

“你即投靠朝廷,便已不是天沙帮中人,新教主要你今天宅中一个不留”。黑衣人冷冷地说道,“记住了,你是死在连云城的手上”。

话音未毕,匕首已出鞘,幻化出一道梦一般迷离的光芒。

司马良栋眼见黑衣人的身手快得如闪电一般,几个好手吭都不吭一声便已倒下,情势大为不妥,心里便存了逃跑的念头。眼见院子里乱成一团,未必有人注意自己,赶紧向大厅跑去。迈不出两步,得眼前一花,一条白影正挡在眼前。他一惊之下,挺剑便刺,出剑却只觉手中空空,心下一片茫然,剑已经到了白衣人手中,架上了自己的脖子。

白衣人的声音冰冷的出奇:“你们帮主要你最后一个死,他要你看见自己的亲信如何在自己眼前一一倒下。——还要我转告:这就是叛徒的下场”。

司马良栋想起自己叛出天沙帮时对帮主的恶行,头上已是冷汗长流,眼见那朱大人吓破了胆,跌跌撞撞地竟也向此处跑过来,忙伸手一啦,将一个满是肥油的庞大身子往白衣人健身上一推,返身便逃。

金在中一剑将那朱大人搠了个对穿,挺剑又往司马良栋背后逼去。却见他又拉过身边一个歌伎,向自己推来。不由暗骂此人胆小如鼠,卑鄙猥琐,心下大是不耐:“总不成将这院子中人一个个挡过来才好”。手一挥正欲照章办理,却见烛光下那歌伎花容惨淡,正是渡红。心念电转间,硬生生地把剑往侧一带,剑锋擦着渡红颊边而过,带下了她几缕发丝,又“波”地一声,插入了司马良栋的背心。

金在中不由得苦笑,这是自己第一次没有做完成“买卖”吧。

转身贴上允浩的背,与他共同厮杀开来。

片刻之间,院子已是静悄悄地,方才的盛宴一片狼藉,代之以遍地横尸,如同修罗屠场一般。

郑允浩将匕首收入怀中,掸了掸袖子:“这次你我的孽可造大了,总有近二百条人命吧”。一回头,却见一名歌伎坐倒在司马良栋的尸首边,瑟缩成一团。“原来还有一个小姑娘呢,险些漏了……”

在中手中剑一挥,挡在了允浩身前:“一个女人,又吓傻了,算了吧”。

允浩大感意外:“你忘了城主说的,一个不留……”

在中依然不动:“算了。她不会记得的”。

允浩大感踌躇,天沙帮要求一个不留,一来是为了惩戒,昭告叛徒下场,二来,借连云城之手灭门毕竟不甚光彩,不留活口,也是要求保守秘密,不堕天沙帮威名的意思。决非什么小事,因此城主再三交待。但以金在中的脾气,既然如此回护于一人,自己就决计讨不了好去。由想起之前韩七的事来,只好叹了口气,回转身去,道:“走吧”。

身后却响起一个声音:“别走,我认得你”。

金在中不由得浑身一震,停住了脚步,却不回头。

渡红自满地鲜血直中缓缓站起身来:“你是金公子”。

郑允浩“刷”一声拔出匕首。

“公子念着你我情分,要放渡红一条生路,渡红感激不尽”。身后渡红的声音也是分外平静,“只是渡红亦不是愿在尘世苟且偷安之人,不愿令公子为难……”

在中心中一惊,反手挥出一把银针,旋即欺近身旁,却只来得及抱住堪堪倒下的渡红。园中仍是灯火通明,只见她手腕上满是在中方才撒出的银针,心口正中却插着一把镶满珍珠的凤凰簪子,鲜血如泉涌出。允浩也忙过来,连点她胸口几处穴道,但心脏受损,已经是无法可救了。

在中哑然道:“渡红,你这又是何苦?”

渡红软软靠在他的怀中,嘴角冒出几个血泡,挣扎着笑道:“渡红不是我的本名,我叫暖雪,苏暖雪。你呢……?”

“金在中”。

“好……,在中,保重……”

渡红眼中的笑意慢慢溢出来,嘴角却渐渐僵硬了。在中只觉得怀中的身体一点点变冷,一时只觉得心下茫然,孤寂已极,眼前的情景全在不停地倒退远离,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在做什么。而茫茫天地间,竟也没有什么可依靠的了。

二重劫·往生

我姓苏,苏暖雪。这是多么特别的名字。外婆说我出生的那一天,初春的江南飘起了一场小雪,虽然落地即化,却宁静安详,美丽无比。

可是后来,我成了渡红,成了南京城里最红的歌姬。

我不快乐,一点也不快乐,纵然有数不尽的富家子弟追逐裙下,有数不尽的金银珠玉任我挑选,可寂寞却一天天快要将我的心吞噬。每当宴尽歌罢,曲终人散,黑暗笼罩我的东厢房时,我总能看见那一场雪,宁静地,从天幕落下,落在如梦似幻的江南。真的是很冷。

在以为自己将要被寂寞蛀空时,我遇见了他。

他总是穿白色,美貌得连女子也自愧弗如,不像是人间应有。他的眼眸总是漆黑幽然,脸色总是沉静若水,衣着举止也都儒雅端方,可我却能感觉到他身上与众不同的气息——寂寞的、落拓的、无助的气息,和我一样的气息。在万千人群中仍能轻易显露,就如同楼畔不眠不息的秦淮河,纵然带走多少繁华,一旦入夜,仍不免孤寂地流淌。

于是轻易地沉沦。

人人都说绮翠阁的渡红姑娘有英侠之气,早已经勘破红尘,把心都放凉了。可青楼女子,也是有心的。只是这一颗心如何给,我也不知道。

他不来的日子,我总坐在窗边他常坐的位置,数着河上的画舫,直等到沉沉日暮,楼下传来丝竹之声。而他来了,我却只能认他作寻常恩客,张口结舌,生怕多说一句也是错处,只有不停的唱,唱,唱……

最怕的,使他一朝厌弃,再不回转。

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小时候,外婆曾经对我说,上一世欠一个人许多,这一世便会深深地爱上他,为他受尽人间千种万般的苦,再换来下一时,他的爱。

我想我一定上辈子欠他良多。

可这一世,我又能为他作什么,才不致失去来世的他?

当他挥舞着长剑出现在面前时,虽然看不见面貌,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是的,我终于明白应该怎么做。

心底是窃喜的,他是杀手,是拿人钱财于人解忧的那一种。

其实,和歌伎在本质上也毫无二致。

然后是忧愁。如果选择生,那今生今世,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吧?一个杀手,不可以让身份、让真实的面目轻易暴露。你再不会踏足烟花地半步,我的日子又会变得没有等待,没有希望,空洞冰凉。而我,是真的愿意为你死,不忍心让你有一点点的危险,一点点的为难。更何况,我的血,那么多的血,留在你的白色袍子上,今生,来世,你都不会再忘记我了吧……

所以我很幸福,真的幸福……

再见,在中。

不要难过,为我保重。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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