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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青春志-----第5章 战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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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战士1

第5章 战士(1)

子路说,一个君子,必须活得体面而有尊严。

就算去死,也不能免冠。

于是放下武器腾出双手,从容地系紧冠缨,任由敌人砍杀。

极品战俘

夏姬和巫臣叛逃到晋国的第二年,知罃(读如智英)也被释放了。

知罃是个战俘。

战俘知罃是晋国大夫荀首的儿子,所以也叫荀罃。荀首的采邑叫智(也写作知,是同一个字,都读智),因此荀首被称为智伯或知伯,谥号知庄子。他的接班人,当然代代都称智伯,正如晋国的国君代代都称晋侯。知罃后来就成为智伯,谥号知武子。本卷第一章讲到的那个智伯,那个豫让拼死拼活也要为之复仇的智伯,则叫荀瑶,谥号知襄子。

在前章说过的夏姬故事中,我们知道楚国和晋国发生了一场战争,史称“邲之战”(读如必)。之战,晋军是一败涂地的,知罃也被楚军俘虏。这时的荀首,是晋国的下军大夫。荀首说:抓不到别人的儿子,就要不回自己的儿子。于是便在撤退的途中带领亲兵杀了回去,一箭射死了夏姬的丈夫襄老,又一箭射伤了楚国的王子,把这一死一伤两个人带回晋国。

这事给了巫臣一个机会,让他成功地娶到了夏姬。当时巫臣就曾告诉楚庄王,晋国一定会提出交换战俘。果然,鲁成公三年(公元前588年),晋楚两国达成协议:晋国送还楚国王子和襄老尸体,楚人则放知罃回国。

这时,知罃已经做了九年战俘。1

于是楚王为知罃送行。

当然,这时的楚王已经不是庄王,而是年轻的共王。

送行时,双方都客客气气,彬彬有礼。共王称知罃为“子”,也就是“先生”,或“您”;自称,有时称“我”,有时称“不毂”(读如谷),意思是“我这不善之人”。这是王者谦称,因为楚君已经称王。严格地说,他应该自称“寡人”,也就是“我这寡德之人”。这才是诸侯的谦称。

知罃则自称“臣”,或“累臣”,也就是“被俘的小臣”;称自己的父亲为“外臣”,也就是“外邦小臣”,而且直呼其名。提到自己的国君,则称“寡君”,也就是“敝国寡德之君”。这些称谓,都是当时的外交礼仪。

谈话温文尔雅,又充满张力。

共王问:先生怨恨我吗?

知罃答:不怨恨。两国交兵,下臣无能,做了俘虏。贵国的执法官没有用下臣的血来涂抹贵军的军鼓,2而是让臣回国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这是君上的恩典。下臣自己如此无能,又敢怨恨谁?

共王又问:那么先生感谢我吗?

知罃答:不感谢。两国君臣为了国泰民安,克制自己,宽待他人,释放战俘,永结友好。这样功德无量的事,下臣不曾与闻,哪有资格表示感谢?

共王再问:先生回国后,拿什么报答我?

知罃答:不知道。下臣心里没有怨恨,君上也不会居功自傲。既没有怨恨,又没有功德,下臣不知怎样报答。

共王无奈,只好说:尽管如此,还是恳请先生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寡人。3

知罃说:好吧!

于是知说了三种可能。

知罃说,第一,如果承蒙贵君上的福佑,下臣得以作为战俘,带着这一把朽骨回到祖国,被敝国寡德之君军法从事,以振军威,以儆效尤,臣虽死无憾,永垂不朽。第二,如果寡君法外施恩网开一面,将臣赐予您卑微的外邦小臣荀首,任其处置,家父经寡君批准,在宗庙实行家法,戮臣于列祖列宗灵前,臣同样虽死无憾,永垂不朽。第三,如果寡君不批准家父的请求,那么,下臣将依法担任敝国的职务,率领一支小部队,镇守边疆保家卫国。到那个时候,如果不幸与贵军相遇,下臣将奋勇当先拼力死战,决不三心二意,左顾右盼。这一片赤胆忠心,就是下臣可以报答君上您的。

共王听了,肃然起敬,以最隆重的礼仪送知出境。共王甚至感叹说:晋国有这样的战士,我们是无法与之争雄的。4

这是怎样的战俘!

事实上,这样的战俘在春秋时期并不罕见。鲁襄公十七年(公元前556年),一个名叫臧坚的鲁国战士被齐军俘虏。

齐灵公居然派了一个宦官去看他,并对他说“你不会死”。这事做得实在不靠谱。但此公既然是一个被谥为“灵公”的昏君,离谱也不足为奇。

然而对于臧坚,却无异于奇耻大辱。因为按照当时的制度和礼仪,宦官是不可以对贵族下命令的,更无权决定贵族的死生,哪怕只是传达国君的命令。这样做,不但对接受命令的人是羞辱,对下达命令的人其实也是侮辱。于是臧坚朝着齐灵公所在的方向叩首说:承蒙关照,实不敢当!但君上既然赐下臣不死,又何苦要派这么个人来传达厚爱?

说完,臧坚用一根尖锐的小木棍挖开自己的伤口,流血而死。5

这又是怎样的战俘!

战俘尚且如此,战士又该是怎样的风采,也就可想而知了。

风采,风骨,风度

战士的风采,《诗经》里有。

比如《周南·兔(读如居)》──张开天罗,撒开地网;打下木桩,迎接虎狼。

赳赳武夫,是君王的屏障;赳赳武夫,是国家的栋梁。

是啊!在古代社会,有国家就有战争,有战争就有战士。只要是战士,就会睁大警惕的眼睛。这就是所谓“肃肃兔罝,施于中林”。兔,不是野兔,而是老虎,即“於菟”(读如巫涂)。6

罝,则是猎网。所以,此诗也可以这样理解: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

这是怎样的风采!

这样的风采,《楚辞》里也有。

在《九歌·国殇》中,屈原是这样描述楚国战士的:操着吴戈,挟着秦弓,带着长剑,披着犀甲。战旗遮蔽了天日,敌人多如乱云。他们冲进了我们的阵营,杀伤了我们的兵丁。

然而我们的战士,却拿起鼓槌敲响战鼓,驾起战车驱策战马,冒着疾风暴雨般射来的箭矢奋勇当先。因为战士们知道“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遥远”,开弓就没有回头箭。

为国尽忠,是战士的本分。

于是屈原这样唱道──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这又是怎样的风采!

风采的背后是风骨。公元前684年,鲁庄公率军与宋国作战,一个名叫县贲父(贲读如奔)的战士担任他的驾驶员。战场上,拉车的马突然惊了,鲁庄公也掉下车来。庄公说,照规矩,谁当驾驶员,作战之前是要占卜的。今天有此一难,是因为没有占卜啊!县贲父说,以前从来不出事,偏偏这回出事了,只能怪下臣不够英勇。于是冲进敌营战斗而死。战后,马夫洗马时发现,那匹马身上有一枚箭头。这才明白出事的原因是马中了流矢,并没有县贲父的责任,庄公便下令为他写一篇悼词。为士人写悼词的风气,就是从这件事开始的。7

这样的风骨,史不绝书。公元前480年,也就是孔子去世前一年,卫国发生内乱,大夫孔悝(读如亏)被围困在家中。

孔子的学生子路听说,立即前往救援,因为他是孔悝的家臣,也是战士。结果,一场混战中,子路被剁成肉泥。孔子闻讯悲痛欲绝,立即吩咐厨房倒掉已经做好的肉酱。8

其实子路原本可以不去救援的。事实上,他赶到国都时,城门正在关闭;赶到孔家时,家门已经关闭。他的同学子羔,孔悝的家臣公孙敢,也都劝他不必作无谓的牺牲,因为反正来不及了。子路却慷慨赴死。他说:食人之禄,忠人之事。有利可图就追随左右,大祸临头就逃之夭夭,我不是那样的人!

同样,子路也不必死得那么惨烈。他的死,仅仅因为在战斗中冠缨被对方用戈砍断,帽子会掉下来。子路说,一个君子,必须活得体面而有尊严。就算去死,也不能免冠。于是放下武器腾出双手,从容地系紧冠缨,任由敌人砍杀。

这又是怎样的风骨!

有风骨就有风采,也有风度。比如在襄老战死知被俘的那次战争中,就有这样一段小插曲:撤退的晋军有辆战车陷在坑里动弹不得,追赶他们的楚国战士便停下车来,喊话教晋军怎样修车。修好的战车没走两步,又不动了,楚人又喊话教他们怎么处理。最后,晋军终于从容撤退,一走了之。更可笑的是,晋人得了便宜还卖乖。他们一边逃亡一边喊话:楚军弟兄们,谢谢了!到底是超级大国呀,跑路很有经验的嘛!

如此楚人,真是君子风度。但如此风度却让人怀疑:这样打仗还叫战争吗?

当然还叫。只不过,彬彬有礼。

至少,春秋的是。

比如晋楚城濮之战。

军事奥林匹克

城濮之战发生在公元前632年。晋国这边,晋文公亲自到场。楚国那边,统帅是成得臣(字子玉)。开战前,楚帅先派使者宣战,话就是这么说的:敝国的战士,恳请与贵国的勇士做一次角斗游戏。君上靠在车里观赏就行,下臣愿意奉陪。晋文公则派使者回答说:敝国的寡德之君,已经接到了大帅的命令。寡君之所以驻扎在这里,是因为信守当年的诺言,遇到贵军要退避三舍。如此而已,岂敢抵挡贵国的威武之师?不过,既然敝国还没有接到贵军停战之令(其实是已经宣战),也只好拜托大夫您(指楚国使者)转告贵军将士,驾好你们的战车,忠于你们的国事,明天早上见。9

这可真是先礼后兵,跟球赛差不多。

实际上春秋的战争,更像竞技体育。时间,原则上只有一天。比如刚才说的城濮之战,就只打了四月初二这一天。初三、初四、初五,胜利了的晋军原地休整。吃完楚军留下的粮食,就启程回国了。最短的战争,甚至只有一个早上,叫“灭此而朝食”。10地点,则一般在国境线上。国境线叫“疆”,所以叫“疆场”。国境线在“野”,所以叫“野战”。

野战并不粗野,更不野蛮,而且事先要宣战。宣战要派使节,国君或统帅不能亲自出面。但使者宣战,却又必须以国君或统帅的名义。态度,当然是客客气气;用词,也都是外交辞令;称谓,则极其讲究。不宣而战,是战国时代才有的。那时正如孟子所说,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11恨不得把对方赶尽杀绝,哪里还有什么礼仪?

春秋的战争,却极讲礼仪,甚至有打到一半停下来行礼的。公元前575年(城濮之战后五十七年)的晋楚鄢陵之战中,12晋国大夫至(读如却)三次遇到楚王,每次都要下车,脱下头盔,小步快走,表示恭敬。这时的楚王是共王,同样彬彬有礼。他甚至派了一位使者带着一张弓,去慰问至。

使者代表楚王说:刚才战斗最激烈的时候,有一位穿浅红色军装的人,真是君子啊!他见了寡人就小步快走,会不会受伤了呢?

至立即脱下头盔行礼:伟大的君上!您卑微的外邦小臣至,追随敝国寡德之君参加战斗,承蒙君上恩准披上了盔甲。公务在身,因此不敢当面叩谢君上的亲切关怀。拜托贵使禀告君上,下臣身体很好,正要与贵军决一死战。

两个人如此这般地客气了半天,这才依依惜别,然后继续战斗。

礼,比胜负更重要。

讲礼仪,就讲规则。第一条,不斩来使。使节无论职位高低,任何时候都神圣不可侵犯。第二,不以阻隘。就是不在险隘的地方阻击敌人,一定得在开阔地带堂堂正正决战。

第三,不鼓不成列。就是对方阵势摆好之前,另一方不能击鼓进军。第四,不重伤。就是格斗的时候,不能让同一个人重复受伤。如果对方已经受伤,不管伤在哪里,都不能再来第二下,应该让他回去治疗。第五,不擒二毛。就是不能俘虏花白头发的人,应该让他回去养老。第六,不逐北。就是敌人败退时,不能追。追也可以,五十步为限。所以在春秋,五十步是可以笑一百步的。因为跑五十步就安全了,你跑一百步干什么?

如此绅士风度,堪比奥林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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