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住处,早已经到下半夜了,因为实在是困极了,这一次小丫没有腻着陈思,很快就睡着了。
陈思哄睡了小丫,回到自己的房间,因为一天都在精神紧张中度过,又乏又困,所以也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谁成想,他睡得正香,却被一阵尖叫声惊醒,声音是从小丫的房间里发出来的。
小丫出事了!
陈思听见尖叫声,立时从**弹了起来,像豹子一样飞速的冲入小丫的房间。
进了房间,见小丫正站在地上,双手捂着耳朵在大声尖叫,由于事出突然,她浑身只穿着短裤和抹胸,春光乍泄。
陈思飞身过去抱紧了她,游目四顾,却什么都没有发现,连忙搂着小丫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小丫身子依旧颤抖着身子说:“有坏蛋,有坏蛋,快打跑他!”
陈思又仔细的看了看,哪里有什么坏蛋,再说如果有敌人接近,依照他那敏锐的感觉即使在睡梦中他也能及早的发现。
他仔细地观察后,没发现任何的异常,看来小丫刚刚是做噩梦了。
小丫睁着惊恐的大眼睛,在陈思的怀里静静的让他搂了一会,才从惊恐中缓过神来,告诉陈思确实是自己刚刚做了个噩梦,梦见有坏人拿刀子偷偷地从后面砍陈思,所以她就惊醒了。
证实了她果然是做了个噩梦,陈思才彻底的放了心,就又哄着小丫睡下。
刚回到自己的**没多久,陈思看见自己的房门静悄悄的被打开了,一个人影钻了进来。
一阵幽香钻进鼻孔,之后一个玉体竟然钻进了自己的被窝——原来是小丫。
陈思没睡着,其实早就听到了小丫的动静,知道是她来了,所以就没有紧张,也没有做出什么动作。
他以为小丫肯定因为刚刚做过了噩梦,心有余悸,睡不着觉,过来找自己唠嗑来了,谁成想她竟然钻进了自己的被窝。
小丫今天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之前又做了个噩梦,虽然在陈思的安抚下安静了下来,但其实她并没有睡着,就是闭着眼睛在那享受陈思的爱抚。
等陈思一回了房间,她又感觉房间内似乎满是不知名的恐怖,怎么都驱赶不走,所以她轻手轻脚的来到陈思的房间,干脆钻进了陈思的被窝,这样才把恐惧驱赶的一干二净。
靠着陈思,她还把陈思的手拉过去,抱着她,这才感觉心里甜甜的,充满了安全感,终于香香的睡去了。
陈思搂着小丫却睡不着了,怎么着他如今也28岁了,正是年富力强,青春蓬勃的年龄,并且他还是个典型的初哥,大晚上的在被窝里搂着一个心仪的,几乎赤身**的姑娘,要说心里没什么想法,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陈思简直浑身的热血都沸腾了,但他又不能动,因为小丫正枕着她的胳膊睡得正香,陈思哪里舍得把她弄醒?
可以想象一下陈思这一夜的感受——正当年龄的一个大龄单身青年夜晚在被窝里怀里搂着一个心仪姑娘的玉体,但又什么都不能动,真的是……!
痛并快乐着。
这是哪个名人说的了?
太那个啥,准确了!
陈思搂着小丫痛并快乐了一晚上,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小丫在他怀中美美的睡了一觉,醒了。
看到竟然睡在陈思的怀里,她羞红了脸,这才偷偷地搬开陈思的手臂,跑回自己的屋里,慢慢的回味去了。
陈思后来终于强压下心中的漪念,朦朦胧胧的睡着了。
其实,小丫一动,他就醒了。
只不过,他假装睡着,没有动,就是怕小丫害羞。
天虽然亮了,但时间还很早,早晨5点钟左右的样子,往常陈思这个时候早起来晨练了。但今天他不打算晨练了,因为昨晚他好辛苦,几乎就没睡成觉,白天还得分析案情,没有个好精神头怎么行,所以他就多睡了一会。
因为天已经亮了,小丫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再害怕,这回终于安静了下来。
等陈思睡了个回笼觉醒来,感觉到精神奕奕,通体舒泰。
就是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想起来,自昨天中午开始,就没有吃上饭,昨夜又几乎折腾了一整夜,能不饿吗?
也许是听到了陈思房中的动静,小丫推开门,走了进来。
这回她穿上了陈思给她准备的一件粉红色带有一个小兔子图案的睡衣,小猫一样坐在陈思的床边,给了陈思一个吻,问他:“陈思哥哥,你饿了吧?”
陈思回赠了她一个吻,回答道:“嗯,我的五脏腑早就造反啦。”
“大懒虫,那就开饭吧。”
小丫不知道陈思昨晚有多辛苦,还叫他“大懒虫”。
小丫拉着陈思的手就把他从被窝里拽了出来,这才看到陈思只穿着一条短裤,漏出浑身精壮的肌肉来。
她看到陈思这个样子,不免羞红了脸,慌忙跑了出去,边往外跑,口中边对陈思喊着:“大坏蛋,你快穿好衣服啦,饭我做好了,在厨房,快来吃啦,坏蛋。”
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害羞,昨晚上陈思也是这身打扮,她钻人家被窝睡了一宿,咋就不害羞!
无端的变成了坏蛋,陈思很无语,只好快速的穿好衣服,来到厨房。
厨房里清一色的现代化用品,从来没使用过的小丫不知怎么点着的燃气灶,竟然让她鼓弄出了一顿还算丰盛的早餐——
一锅小米粥、四个煮鸡蛋、四个原来陈思放在冰箱里的馒头被小丫热过、一碟小咸菜。
小丫早已经替陈思把小米粥盛好,看他坐下来又替他剥了三个鸡蛋放在他面前,说道:“坏蛋,你多吃点”。
看来,她还没忘记刚刚看到陈思穿着短裤的事。
不过,既然是“坏蛋”,怎么还让多吃点,有让坏蛋多吃的吗?
这是什么情况?
陈思吃着饭,心里甜甜的,原来,有时候做坏蛋,也很不错嘛。
陈思吃着饭,看着小丫贤淑的样子,心里就想:“看来自己得结婚了,得赶快把小丫娶回家,那样时刻都能在一起,该有多好哇!不然小丫要是再受了惊吓大半夜的钻进自己的被窝里,而自己又不能吃,那还不是活受罪。”
这样想着,不免就多端详了一会小丫。
小丫吃着饭,看陈思直着眼睛看自己,不觉就有些脸红,就对陈思大喊了一声:“看什么呢,贼眉鼠眼的?”
陈思嘿嘿一乐,说道:“看媳妇呢。”
“坏蛋!”
这回小丫可火了,筷子都飞了过来。
就这样,两个人打打闹闹又甜甜蜜蜜的用过了早饭。
早饭后,就到了陈思该去上班的时候了,不过他又遇到了麻烦,小丫死活不自己呆在家里,要跟着陈思一块走。
带着女朋友去市局上班,真的很不合时宜,但陈思想到小丫昨天受了很大的惊吓,一个人呆在家里肯定不敢。
再说,很明显那个猥琐老头就跟踪在自己的左右,把小丫放家里,他也很不放心。
经过一阵掂量之后,陈思还是决定带着小丫去上班。
只不过到了市局他没领小丫去办公室,而是把车钥匙交给了她,他打算先让小丫在车子附近溜达一会,自己先进去看看,然后再安排小丫这一天能够呆在那里。
虽然陈思来得很早,但办公室里还是来了好几个人,七嘴八舌的在议论着该怎样能撬开江湖海的嘴,看见陈思进来,纷纷的跟他打招呼。
了解到他昨天跟杀手的一番大战,队员们越来越敬佩陈思了,他不仅一个人制服了两个狙击手,还抓获了江湖海,怎能不令人佩服!
当然,那个神秘的猥琐老头,陈思没有和队员们说,有些情况,还是不让他们知道的好。自己的事情,还是自己去解决,不要给其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队员们正在和陈思打着招呼,忽然间全体人员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了陈思身后的门口。
又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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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篇文章是我多年以前发表在报纸上的,感觉到很解气,并且跟本部作品很搭配,现放在这里与朋友们共赏。
我为什么把美国人叫做“山姆大侄”的
在世界范围内,美国人往往被尊称为“山姆大叔”,这在我上大学的时候更是风行。记得我最初读到的一本描写美国社会的书籍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被书中人物的命运感动得落泪;之后读的就是《飘》这本书,又深深的对美国人克服困难走出逆境的勇气所折服,再加上当时各大媒体对美国经济的推崇作用,使我深深的迷恋上了那个遥远的国度。既然迷恋,也就会主动的去了解得更多,所以就先后的读了许多有关美国的书籍,其中更包括有关MBA的教程,接触到MBA后我就更对美国佩服得五体投地,真正的心向往之了。
不过,后来美国人所做的许多事,却慢慢的伤了我这颗虔诚的心,使我向往的热度逐渐降低。
首先就是美国人对我国许多事物的横加干涉,大家也许还记得当初中国入世有多么的艰难吧,其实,这其中最大的阻碍就是美国。更有对我国海峡两岸关系的横加干预,更是使人气愤,大陆和台湾本来就类似于夫妻的关系,绝对的一家人,但美国人却总是挑拨人家的夫妻关系,在两口子吵架妻子离家出走之后不仅不稍作说和,反而竟设置障碍,阻隔了妻子回家的路,更给妻子手中塞进了凶器(对台军售),让她有了伤害亲夫的可能。我怎么想,美国人在此扮演的都是一个不光彩的角色,怎么想,都像是第三者插足。不过这些似乎都可以理解,美国人无非是想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情感利益(情人关系嘛),但下面做的几件事,就更令我气愤了。
一个国家的总统,绝对是一家之长,稍有罅隙,美国人竟然闯进人家里去,把人家的家长绑架了(似乎是洪都拉斯吧,美国人在上个世纪后期绑架了人家的总统),即使是索马里海盗,也只是你到人家门口了,才会采取行动的,这一点到有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味道。而美国人却是破门而入,闯到人家家里去了,怎么看,都类似于入室抢劫,并且要比索马里海盗强横的多,更“先进”得多——美国人可是提前了几十年。
更令我气愤不已,气冲斗牛的,是他们竟然敢于轰炸了我国的前南大使馆!所谓:“两国交锋不斩来使”,一个国家的外交使节,是代表一个国家的,其地位,形式上绝对不应比胡*要低,但美国人竟然给炸了!后来他们的解释是误炸,考虑到美国人武器的精良程度,怎么都难以令人相信,他们的导弹能精准的从一个小孔洞中钻进去,“他妈的,打歪了”的可能根本没有。而误会的可能就更不存在了,一个大使馆,在战争中绝对的会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长官的授意,有谁敢动,军法从事!所以说,情节上,我敢保证,绝对是“主观故意”。气愤之余,有时想一想,不免气乐了——怎么想,都像是心生怨恨不敢打大人而打人家的小孩子出气。
至于美国人对伊拉克动武,进而事实上占领了人家的国土,大家就更印象深刻了。但也许有人忘记了美国当初动手时的借口,那就是“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许多年过去了,美国人在伊拉克“掘地三尺”,但总也没能找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看来是真的没有,不然美国人一定会给自己找点脸面的,不然说不过去啊!即使这样,他们还是杀掉了人家的总统以泄私愤。有眼睛的人都知道,美国人错了,但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是没有认错,“顽强”的遵从三不原则——不承认、不认错、不改过。这样的不知悔改,到让我想起我一个哥哥家的孩子来。
我的一个哥哥是靠体力赚钱养家的,每天很累,在我的印象中,他基本上是白天干活,晚上睡觉的,根本没有时间管教孩子;而我的嫂子,就更忙得很,从事建筑行业,每天*和建造城墙不下百次,就是迷恋上了打麻将(所以本人痛恨打麻将),所以没时间教育孩子。我的侄子所以只好“自然生长”,所以野性十足,到现在打架斗殴的事情时有发生,不得不处理时,倒是占用了很多嫂子宝贵的打麻将时间。我可怜的侄儿每每犯了错后就是遵从于三不原则——不承认、不认错、不改过,虽然因此挨了许多的打,但因为哥哥嫂子实在是没有时间管教孩子,侄子也就继续“自然生长”下去。
现在想来,我的这个侄子到有许多方面类似于美国人,野性十足,喜好打架斗殴,并且绝不认错。不过,我倒是希望他将来不至于破门而入的入室抢劫,更不希望他会聚众斗殴(以联军的名义入侵伊拉克),如果那样,就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有如此的类似,我不叫美国人为“山姆大侄”而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