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一种人,他生来就带着一种压倒一切的超然气势,即便是个尚在襁褓的婴孩,都没法敛去他的锋芒。
王义从来没哭过,落地时的呱呱啼哭像是要证明这样的气势,任医护人员使尽浑身解数也逼不出一滴眼泪。
父亲从来不敢训斥他,明天决定要吃什么,母亲都要先问过他的意思,他有一个骄纵的妹妹,每每他皱起了眉头,妹妹总会吓得大气不敢出。
在王义的记忆里,都是他心情不悦,整个家族敛声屏气的画面。
真无聊!
这种无聊是有原因的。
王义天生有着异于常人的智商,还在地上爬的时候,拆了坏了的电脑再组装,电脑便能正常运行,看不顺眼的家电到他手里,往往会变成能跑能飞的电动玩具。
王义自己没有印象,但母亲每次拿着整箱被他改装过的东西,都会露出十分明显的自豪。
他们都说王义是个天才,说他是带着上辈子的知识投的胎,凡是王义扫过一遍的言都能倒背如流,看过一次的例题就能攻克全关,有这么一个全能型儿子,父母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给王义报的各种比赛一个接上一个,各种奖杯和荣誉也是一个接着一个带回家。
王义从来没输过,可他觉得这些荣誉和他名门世家的地位一样让他提不起劲。他厌恶透了这种生活,谄媚的嘴脸,眼红的嫉妒,自惭形秽的眼神闪躲……
他想要挣脱这种一成不变的生存方式,这种被捧着身体却压着灵魂的感觉让他疯狂!于是,他砸碎了他们爱不释手的奖杯,烧掉了一切有关他的成就,望着他们惊恐的眼睛,冷笑着向他们宣布:“我要堕落!”
没有人能阻止王义,抽烟酗酒打架,他和社会上的混混整天呆在一块,跟他们吸毒,然后十几个人一起活活玩死一个女人。
他看到了以前没有看到的东西,暴力、血腥、疯狂和绝望,这让他找到了活着的感觉,一点一点把曾经那个聚光灯下的天才儿童抹杀。
母亲曾泣不成声的缩在角落里对父亲说:“他是个魔鬼!”
王义冷笑,这是多么荒唐的比喻?他不是魔鬼,他是魔王!这个世界没人能有那个本事凌驾在他之上,能站在众魔之上的只有他!
这天生的气势与智商让王义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大哥,带领这些疯子挑了一个又一个帮派,砸了一个又一个场子,拼酒吃肉,被人狗腿子一样的仰望。
可是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这种崇拜敬畏的眼神,让他渐渐失去了原有的火热。
拿脚踩在别人的胸口,看到的是讨好的谄媚,拿枪抵着别人的头,能听到尿裤子的声音,鲜血溅到脸上时,会让他恶心的想扒层皮。
啊!真、无、聊!
既然这里已经没有他心动的东西,那么所有人都该去死了!
一份密信透露了自己的据点,警察和他们杀的天翻地覆、血流成河,兄弟们拼命护着王义逃了出去,最后一个为他挡下子弹的人,缓缓在他面前倒下时说:“大哥,快走……”
在王义看来,他们是如此的愚蠢和可悲,到死都护着真正杀害他们的幕后真凶。
地下最大的帮派,在这场剿匪里消失,死掉的人已经死掉,没死掉的人被抓去枪决,几个有点智商的主心骨找人替包,避免了死刑,被判了不知多少年,最后分散的时候,他们给王义留下了讯息,用他教的诡异的俄罗斯破译手法,告诉他:等兄弟们出来东山再起!
他嗤笑,原来他们的智商也不过如此。
王义?
他只是个人质,骗过了所有警察和生死兄弟,身家清白的人质,一个十四岁的人质。
是的,那一年,王义只有十四岁。
回到富丽堂皇的家里,王义把自己锁在屋里,砸碎了所有的东西,拿刀子去割自己的手臂,他用外伤的痛去遏制毒.瘾的发作,一波又一波,一次又一次。
这世界没人能忤逆他,他让他消失他必须要消失,包括毒.品!
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让他输。
无聊!还是一样的无聊!
王义不再去参加任何比赛,不想和地痞流氓继续玩兄弟游戏,太好太差,都让他感到十分的寂寞。
那好,这次,他决定平凡一回。
家族对王义选择的这所高中显然不满意,但他们依旧不敢说任何反对的话,看过他的辉煌,看过他的残忍,他们从来不敢靠近王义,包括他最亲的三个人。
看不到母亲眼中的自豪,她总会闪避,父亲再也不会责备他,他选择默默看着。
父亲说:“随他去吧,谁都拿他没辙,即便他站在世界的对立面。”
父亲是个商人,他说的话总是带着年轮的发酵味,一年比一年醇厚,王义开始批准他有资格与他对话。
学校,只是将一群幼稚到会拖了社会发展后腿的未成年,集中起来分批管理的地方,三年来王义一直冷眼看着他们犯痴犯傻。
他控制自己的成绩,和年级前三甲,自认为品学兼优的几个傻帽玩名次游戏,以一分之差得了第一,然后看他们废寝忘食补课想超越他,最后关头再以一分之差,看他们垂头丧气,然后重燃斗志的样子。
他们的智商有限,只要王义拿到考卷,就知道他们会输在哪道题上,而王义习惯赢在他们不会的地方,而且选择最低分的一题。
王义很奇怪,他们这么努力究竟为了什么?站在高处的感觉他深有体会,那真的比死还难受,于是那一天,他故意少做了一道题,让对方获胜。
他看到他眼中的喜悦,还带了点湿意。
只不过被人让了几分,高兴到要哭,王义嗤笑,作为男人真没尊严!
明明这么简单的题目,各各却紧张的趴在桌子上研究,明明不是什么美人儿,却有脸拿什么笔友的名义玩欲擒故纵。
王义玩过的各种女人,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比这些红着脸怯生生的看起来舒服,可是她们都用一样的眼神看着他。
仰慕、渴望。羞涩的、热切的、撩人的,都一样让他反胃。
他想,原来平凡也这么没趣,他又浪费了三年的时光。
想的时候,有一阵轻风拂过了王义的脸颊,他这才发现,原本嘈杂的教室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十分的安静了。
扭头去看的时候,王义只见到一个清瘦的背影,大步流星的离开了教室。
门口的光打在她身上,他看到她淡漠的眉眼,没有任何情绪的侧脸,金光给她的短发镀上了一层暖暖的色彩,可她看起来是那么云淡风轻。
直到她消失了一分钟,教室里的同学才反应过来,疑问重重。
“她谁啊?这么拽!”
“好像是二年级的,超没特点的一个人!”
“胆子真够大的,低年级的竟然敢跑高年级教室,连招呼都不打!”
“现在的低年级越来越没礼貌了!”
……
王义低头去看课桌上的东西,是一个印着一只粉色傻猫的信封。
不用想也知道,这是个笔友邀请函。
王义以为,他看到的那个淡然的女生,不会喜欢这种人类用幼稚遐想制造出来的东西,不知为什么,他总感觉她和别人不一样,这让他有一丝丝的期待。
是的,这是王义第一次萌生出的情感,无视信封上的那只搞笑生物,伸手拆开了信封。
可是,它让王义失望。
一样隐晦的暗示,一样乖巧的言辞,他甚至能想象得到写信人当时羞涩的表情,可是想起她的侧脸,王义有些怀疑,于是他第一次回信。
第二天,结束了体育课回来,信已经在王义的课桌上了。
王义冷笑,他给她见面的机会,她却不知道把握,真是个愚蠢的女人,看来,他需要教教她什么叫感恩!
王义坐在教室一直等,去洗手间利用上课的时间,午饭也让同学带,下午快放学的时候,她终于来了。
还是一样的面无表情,走进教室干脆利索的样子就好像入了无人之境,还没有到他面前,手一扬就直接把信扔了过来,然后掉头就走。
毫不留恋,甚至一气呵成没有停顿,目光冷清,不苟言笑到让人觉得傲慢至极,可王义第一次觉得,那个画面简直帅呆了!
王义没有叫住她,看着面前斜斜歪在桌上的信封,他知道,她不是他一直以来遇到的人。
不仰慕、不畏惧,王义能在她眼中看到平静和坦然,还有倔强和勇敢。
他开始觉得,平凡,或许还不错!
那一年,王义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