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碗青春饭-----第111章 偶遇林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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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偶遇林子君

第111章 偶遇林子君

我住的小区外来车辆也是可以从北门进的。

Mida没问我的意思,直接将我送到了楼下。

“Mida姐,谢谢你送我回家。”

“无须客气。”

Mida偏头看着我,继续刚才的话题。

她对我说,“乔薇薇,我承认,你的T台感很不错,那是因为观众眼中的你是动态的。动态赋予人灵动的美感。不过,镜头拍出来的照片是平面的,如何表现衣服,这个要用心去揣摩。走好T台是模特的本职工作,但你要想走得更远,台下的露脸机会,都要把握住。”

看来,即便Mida因为我今天的表现,再加上楚浩辰给她施加的压力,她还是不怎么情愿。

“我会努力学习的,Mida姐。”有道是技多不压身!万一哪天我不能当模特的,现在学习的技能,都是我以后吃饭的本钱。

Mida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我已经解开安全带了,正犹豫着要不要说再见和晚安,Mida又开口了。

她问我,“你还是学生?”

我摇了摇头,自嘲一笑,“本来应该是今年实习毕业的,可我的学分出了点问题,要补修一门课,所以,明年六月份才能毕业。”

“也就是说,你下学期还要上课?”

我点了点头,“是的。”

“看你的履历表,今年还不满二十周岁。”

“按我妈妈的说法是虚岁二十二,但,要过了生日才周岁二十。”我们家那边都说虚岁,所以,我也是二十多岁的人了。

说来,上学时,我比我们班上的孩子要小一到三岁不等,后来问我爸爸,他才老谋深算地说,“这叫抢占先机!别人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你二十岁就毕业了,是不是很爽?”

当时,我并不觉得爽。

现在延期毕业的我特别感谢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英明老爸!!

“也就是说下学期每周都要回学校上课是吧?”Mida眯起眼睛,沉吟道。

“是的。开学后,每周一下午上两节,大概要上14周。”

“行,我知道了。今天的拍摄内容,公司要求保密,你不要对别人提及。”Mida目光有些锐利地看着我,“包括你的朋友。”

我心里一紧,忙点了点头,“Mida姐,我记住了。”

“上去吧。”

“好的。Mida姐,您路上开车小心,再见。”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车门,退到路旁,目送红色小宝马掉头离开。

已经是盛夏了,空气中浮动着浓郁的栀子花香气。

当宝马转过弯,再寻不见,我心里一动,跑到小区的绿化带里,抹黑摘了几朵栀子花。

回到自己的小窝,我找了一个浅口的玻璃瓶,装了水,将栀子花修剪一番,一朵挨着一朵插进去。

满满一瓶洁白的芬芳,我的心里也暖暖的,软软的。

我记得上高中之前,每当夏天来到,妈妈帮我梳辫子,总喜欢往上面别两朵含苞待放的栀子花,就像洁白的雪开在乌黑的发间,那是小孩眼里最初的美丽,也是专属我的香气,因为只有我妈妈会这么做,班上甚至全校都没有别的女孩扎着栀子花去上学,也算是大出风头了。

第二天,我起床后,吃了早餐,便按照Mida的交代出门去逛书店。

去的是很多年轻人爱光顾的西西弗里。

正逢周末,人比较多,靠窗的那一排免费座位已经没空了。

我挑了几本时尚杂志,点了杯咖啡,这样可以去消费区坐下来看书。

我选了一个靠外头走廊的位置。

一边看,一边做笔记,仿佛回到了高考前夕。然而,现在的我不会烦躁,不会迷茫,也不会疲惫,反而很珍惜有从容学习的时光。

人啊,大约就是这样的,只有经历了职场,才知道当一名只负责读书的学生,是多么奢侈的愉快。

沉浸的时光过得特别匆匆,并且无声无息,只有写了三页的札记记录了这段消亡的时光。

解锁手机屏,上头显示差三分钟十一点四十。

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装进包包里,打开微信,查看消息。

十点多,妈妈发了几条消息过来,告诉我,养生桶她收到了,先是嫌弃我乱花钱,又说和我爸爸一起捣鼓了好久,会用了,还蛮好的。

我给妈妈发了个撒娇要抱抱的表情,提醒她要坚持用,现在天气热,尽量不要中午这段时间出门,又问妈妈,爸爸的身体恢复得如何。

妈妈应该是在做饭或者忙其他的,手机不在身边,没有回我。

我伸了个懒腰,拎起包包,先将看完的书放回原处,又另挑了几本没看过的,买了下来。

从凉气充足的商场出来,暑气扑面而来。

我走了不过几分钟,身上已经汗涔涔的了。

本想赶紧坐公交车回家,谁知我今天运气特别好,发现了一家开在角落里的音像店。

想着Mida姐说让我看看经典大片,学学人家影后影帝的演戏,脚尖一转,我便拐了进去。

相对来说,这方面我比较崇洋媚外,还是比较喜欢看国外的影片,便挑了《乱世佳人》、《魂断蓝桥》、《傲慢与偏见》,以及《海上钢琴师》这几部,突然!我的目光被杜拉斯的《情人》吸引了。

这部电影以前在网上看过视频,一眼就被那个青涩而野性,倔强而迷离,少年美感足足的女主角抓住了眼球。

可惜,我的搜索能力有限,没有搜到完全版的。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我果断伸手去够。

这时,一只漂亮的男性大手也伸了过来,比我先一步拿到了。

任谁这样子被截胡,心里都是有些小气恼的,必须回头看看这家伙是何方神圣!

然而,若时间能回到十秒钟之前,我,乔薇薇,选择装死。

T市说小也不小,偏偏我居然能在小小的音像店里第四次遇见了林子君。

“是你?林先生?”

我诧异地看着美手的主人。

没错,抢走我《情人》的就是那位眼睛长得像狐狸的林子君。

我垂下眼帘,忍住狂笑的冲动。

哎呦妈呀,今天的林子君穿得可把他自己给**坏了!

粉红衬衫搭配白色长裤,简直不能更一枝妖杏出墙来。

这样的配色,我一直觉得,要是穿不好的话,会显得娘气或者油腻。

林子君却用事实告诉了我一个真理:颜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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