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
又点点头。
“半斤?”
毛榛没说话。
正吃口面,“跟谁喝的,喝了这么多?”
“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呀这么灌你?”他抬眼看看她,“不能说是吗?”
“说了你也不认识。”
“那人是不是抽了一条烟,弄得你身上这么大的味儿?”
毛榛没回答。
“要不就是你自己抽的?你不是最不喜欢人抽烟吗。”
毛榛还是没回答。
正低着头又吃了两口面,“怎么了,不理我了?今天要是我生日,你也不理我?”
毛榛抬起眼睛,“真的么?”
正点点头。
她站起来,又要走。正问她干什么去。
“去买瓶酒。”
“这么晚了,到哪儿买去?”他从门口把她拉回来,然后从包里拿出那瓶二锅头,“瞧你的样子,就没拿出来。今儿不喝了。”
“干嘛不喝,带来就喝。”毛榛去抽屉里找开瓶器。
“你没醉吧?”
毛榛打开瓶盖,拿了两个杯子,说,“不是告诉过你么,我从小就喝酒,有量,你未必喝得过我。”她往杯子里各倒了半杯,一杯递给正。
“真想喝?”正看着她问。
毛榛拿起自己的杯子,跟他碰了碰,“干了?”
“别,慢慢喝吧。”
“那你慢慢喝,我先干了。”说完,她一仰头,把空杯子放到桌上。
正看着她,先抿一小口,接着也仰头干了。
毛榛又往两个杯里各倒半杯,拿起自己的一杯,冲正说,“生日——快乐。”随后咕咚、咕咚连喝几口。看她又想喝干的样子,正把杯子夺下来,“行了,别逞能了。这是二锅头,再有酒量也不能这么喝。”
“怎么不能?”毛榛把杯子抢回去,再喝一口,然后一只手攥着杯子,另一只胳膊支在桌上,手扶脑门。正没有看她,抓了一把花生米,挫掉皮,递给毛榛。毛榛抓了几粒,放进嘴里,而后轻声叹口气,“今天真是你生日啊?”
“不是,骗你的。”
毛榛趴在桌上歇了一会儿,再抬起眼,眼神变得迷茫,“今天要真是你生日,你多大了?”
“你说呢?”
毛榛把头支在手里,摇了摇,“不知道。”
“正武比我大两年零七个月,你说我多大?”
听到正武的名字,毛榛的眼皮落下去,闭上眼睛默想了片刻,睁开眼说,“那就应该是十九了吧。才十九啊,怪不得看你老象个小孩儿,真是小,还不到二十??”
“你觉得自己很大吗?”
“我?当然比你大。”
“嘁,能大多少。”
“大两岁就是大两轮。”
“凭什么?”
“凭我一年流十二次血啊。”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这都不懂,可见你小。”
他们又喝了会儿酒,毛榛的脸色红得像透了一样。屋顶的灯光把她两蓬浓密的睫毛在眼周围投下重重的阴影,阴影下两只细圆憔悴的眼睛幽黑明亮,亮得让正的心有点疼。
“干嘛不能告诉我你今天跟谁喝酒去了?”
“告诉你,你也不认识。”
“肯定是个男的,对不对?”
毛榛拿着杯子转转,眼睛抬起来。
“不说话就是默认了。是——男朋友?”
毛榛仍是看着他。
“怎么从没听你说过有男朋友。不是咱们学校的,对不对?”
毛榛看着他。
“年龄很大?”
毛榛继续看着他。
“工作了吧?有房子?你们自己在家做饭吃的?”
毛榛还是看着他。
“要不就是你让小阿姨做了饼带过去的,对不对?喝了一瓶,不对,两瓶酒,不是太高级,但肯定也不是这种老二。衡水老白干儿?”正又挫一把花生米。“他抽的是坤烟儿吧,又细又长的那种,你给他买的?”
毛榛终于开了口,“懂得还挺多。”
“是不是吧?”
“是,都猜对了。”
“真的么?那那人是谁,我真的不认识?”
“不认识。”
正摇摇头,“不对,我有种感觉,这个人我一定认识。”他想了想,突然说,“他不是有妇之夫吧?这么神秘。他老婆这个星期不在?要么就是他老婆今天晚上回来?所以你们一星期前就约好了今天下午见面,对不对?”
毛榛仍用一只手支着头,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还能猜出点什么?”
“没了。你一点线索也不给,能猜这么多已经很不容易了。”
毛榛伸过手来拍拍他的脸,“那就别猜了,你呀,不懂装懂。”
“懂,我什么都懂。”
“懂什么?”
“什么都懂,比如,那次滑冰,还有那次在老莫吃饭,你和正武——怎么回事,我都懂。”
毛榛低低眼睛,站起身,走过来,从后面搂住他,“懂什么,你这么说,就说明你不懂。”她拿起酒瓶,“还喝么?一人半杯就能喝完了。”
“你说喝我就喝。”
毛榛把椅子搬到他身边,坐下,一只手耷在他肩头。把酒平分了,跟他碰过杯,大口地咽了四五口,又吃了几粒花生,然后看着他,好像要从他脸上看出点什么。大约是没看到她想看的,她叹口气,眼神弥散开,说,“我要先躺一会儿。”
“咖啡不喝了?”
她站起身,摇了一下,走到地上的床垫边,“咖啡怎么能和白酒一起喝呢,说你不懂,还是不懂。”她坐下,两手撑着床,叫正,“帮我把鞋脱了吧。”
正过来,这才发现她穿了一双老式军皮靴,鞋带从脚面一直系到小腿上。他帮她解开,把鞋子拔下来。鞋子很沉,起码有半斤重。
“哪儿弄的军靴?”
“一个朋友送的。”
“同一个朋友?家里是当兵的?”
毛榛没有回答,只说,“袜子也脱了吧。”
正褪下她的白线袜,手碰到她的脚趾,很凉。
“我就躺几分钟,一会儿起来看你洗照片。”
正“嗯”了一声,看她闭上眼睛躺下去。他起身给自己倒杯咖啡,站在她身边喝了两口。听她好像轻轻呼了口气,他关上顶灯,走进里面的小隔间。
隔间是用两扇大推拉门隔开的。正打开台灯,看见马杰已经把显影机放在桌上。地上摞着两只跟桌面差不多大小的塑料大盘,盘旁边立着一瓶显影液。靠窗那边,从里墙上拉出一条绳子,绳头栓在拉门上方,绳子上穿着十几只木夹。正拿上两只塑料盘,分别接了些冷水,把显影液兑进其中的一只,用挂在盘边的竹木夹搅了一下。他起身从包里拿出两包东西,一包是底片,另一包是相纸。看看差不多准备就绪,他拉上厚窗帘,打开显影机上的荧光小灯,关掉台灯,听听毛榛没什么动静,轻轻拉严拉门。
屋里顿时黑下来,荧光灯的微弱蓝光,让他觉得像实验室,有几分虚幻。他先抽出一条底片,放到显影机上方的卡口里,然后抽出一张相纸放在显影机底盘上。他闭起一只眼从上方的监视孔往下看,然后转动焦距旋钮,转了一会儿,“啪嗒”一声摁下曝光按钮,用竹夹子把相纸夹起来,斜着滑进靠右边的塑料盆里。
一会儿,相纸便渐渐变深,由点而线地显出白、灰、黑各种层次,最后连成片,出现完整的影像。那是他们坐着吃饭的那块空地。那棵树从相片的左上方延伸到右下方,肥厚的圆叶占据了大半画面,光滑的树皮爆裂成一粒一粒碎方块,斑痕深刻饱满。
正用夹子夹着相纸,在显影液里涮涮,拎出来,扔进另一只大盘。几分钟之后,他再把它拎出来,看看水印已经均匀,便抖抖,夹到绳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