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集 破案的五个要点
1932年10月27日 11:18 赫德城市大学商学院教室
明枫忍着这两天加班带来的痛苦来到了大学接受了讲义。他对这个大学的讲义本来就没什么兴趣。原因虽然很多,但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课对他来说太简单,简单得让他感到无聊。明枫不是上课开小差,就是干脆旷课不来。不过明枫却是这个系的佼佼者,每次考试成绩都排在前五名,答起教授的问题来涛涛如流,让那些英国教授都大吃一惊。只是今天上的这门课的教授-布朗是个严厉的人,哪怕你是高才生,只要旷课他都严惩不贷。他以严厉闻名于赫德城市大学,以至于明枫都不得不来听他的课。
尽管明枫来听他的课,但是他也似乎没心事认真听下去。他坐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假装翻开课本在听课,但是实际上在想着案子的事情,把想到的东西都写到笔记本上。他在笔记本写了这两天收集来的资料,以及做出的推论。他想到这两天,尽管有很大的收获,但是仍然有很多疑点。这些疑点似乎妨碍他破案。为了让自己更加容易思考,他在笔记本上写了五个要点,即何事,何时,何人,何故,如何。
“先来总结一下目前为止的情报吧。”明枫暗想道。
首先他把注意力转移到“何事”那一栏。在这他简单地写了“五个买过小说的人被杀害,并死后他们的小说消失。他们的尸体被转移,并有人伪造了他们的遗书”。明枫写完后觉得这一栏是最简单,最显而易见。
“等一等。我还得写丽莎那小丫头看到的东西。”
明枫把丽莎看到的河中间的幽灵,死者的身影都写进去。
接着他开始思考何时。他根据张芸那听到的事情,还有张芸给他的资料来推测这些事件是在这半个月来发生的。于是他在“何时”那一栏写到大约15天。
然后他又把笔移到“何人”那一栏。他想到这个案件的相关人员,就写了凶手和被害者。被害者那一边他写上了五个人。可是他想了一下,有可能还有被害者没有被发现,所以就在数字5的旁边写上大于或等于的数学符号。此时他看到了凶手的字样。到目前为止,他还不能确定谁是凶手,但是从他的推论可以推测出嫌疑犯。首先他想到如果作者是凶手的情况。他想到如果作者是凶手的话,那么是他有意或者无意策划了这件事情。他从伪造遗书的角度出发,如果作者是无意的话就没必要伪造遗书。因此他觉得如果作者是凶手的话,那么他一定是有意的。所以他就在凶手旁边写上希腊字母的I,在它旁边写上小说作者。接着他也考虑到不是作者的情况,也就是有人利用,或者嫁祸于作者。同样他想到凶手不太可能是嫁祸于作者。因为如果真是想嫁祸于作者不太可能会用这么让人琢磨不透的方式,而且那人肯定会想方设法让人感觉作者在策划什么,或者说把责任推给作者。可是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指责谁,连警察都一度以自杀处理。所以明枫想到只有“利用”这个可能。于是他写了一下希腊字母的II,旁边同样地写到不是作者,然后写上括号,在它里面写到“利用”。
明枫相对轻松地总结了“何事”,“何时”和“何人”。可是轮到了“何故”和“如何”这个两个栏就犯难了。这两个要点关系到凶手的动机与手法,可以说这两个事情是破案的关键。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明枫找不到凶手这么做的任何动机来。说到动机,无非就是杀人谋财,仇杀等等。可是目前的情报来看死者的财物没有被偷,从人际关系圈来看也没有什么要谋杀他们的仇人。何况这五个人生前是生活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互相不认识,而且年龄相差也很大,不太可能有共同的仇人。这时候,明枫脑海里忽然闪现当初丽莎要杀自己灭口的事情。
“对啊,还有杀人灭口这条。”明枫苦笑着说道。
的确,如果是杀人灭口的话,有可能会成为他们五个人,或者五个人以上被杀的共同原因。明枫假设被害者生前知道了什么事情,之后凶手为了灭口杀了他们。明枫想了想觉得最有可能是召唤灵魂的事情有关。可是他仔细想一想也很难成立。因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召唤灵魂都是个人的行为,而不是共同的行为。就算是召唤出了自己恋人的行为,那么他们的恋人也应该和他们一样是互不相认。为了这样说不清楚的理由去杀人,似乎站不住脚。
“河中的幽灵?”明枫突然想道。
他想到这是死者们共同的点,就是他们都看过河中的幽灵,之后发生了许多离奇的事情。他想到这高兴了一回儿,但是很快又犯难。因为光光是看到幽灵,实在无法找到杀人动机。而且这么以来又有新的问题出来,那就是“如何”。虽然案子和小说的剧情相似,但是完全可以以偶然来解释,况且想象不出如何用小说的剧情杀人。唯一比较有用的事实就是小说里的魔法阵的图案。可是同样,按照丽莎看到的东西,都是被害者自己画的。换句话说,被害者是被他们自己害死的。明枫想到这些后,一时陷入了混乱的思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