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夫探案集-----第三十四章 高层下的女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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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高层下的女尸2

雷尔夫的推理

“你说什么?”我诧异地看着他。

“喂!雷尔夫先生!先别说!”斯皮德一脸痛苦地表情,“我也去厕所放水,等我啊!”

我揉了揉自己的肚子,确定自己不需要小便后,安静地坐了下来。

斯皮德从厕所出来,一边提着裤子,一边冲雷尔夫大喊,“雷尔夫先生,厕所手纸上并没有凶手的名字。”

“您说的那是一分钟探案。”雷尔夫差点背过去。

“那您说的是?”

“过来,把裤子拉好,坐下听我说。”雷尔夫说,“我刚上厕所,发现下水道的泡沫里有一些黑色的碎屑。”

“哦!我明白了,凶手是从下水道逃走的。”斯皮德说。

“下水道入口,连人的一只脚都进不去。”雷尔夫扭曲着脸,“我想说的是,这房间里有男人居住。”

“哦?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问他。

“这么大的床,一个人睡总有点感觉不自然。而且床的两侧都有拖鞋,因此我怀疑这房间有另外一个人居住。”

“这也有可能是死者生活不检点所致啊。”我抗议道。

“的确。但是下水道的黑色碎屑,则让我十分肯定了这一点。”

“碎屑?”

“肥皂泡里的碎屑,是男人刮下的胡子。”

“原来如此。那你的意思是,凶手是和她同居的男人咯?”

“这是自然。”

“那么凶手行凶后是如何逃走的呢?”

“当然是从大门了。反正不能从窗户跳下去吧?”雷尔夫说,“这种锁,就算不用钥匙,只要使劲关上门,也能从外面将门锁死。然后他只要下楼,将钥匙放在死者的口袋里就可以了。”

“不对。”斯皮德也开始抗议,“报警人报警的时候,就在尸体旁边。没看到有人接近尸体啊。”

“如果凶手就是报警人呢?”

“啊?”

“他可以轻而易举地靠近尸体,将钥匙放进死者的口袋,随后报警。”

“妙!绝妙的推理!”我鼓掌道。

“绝妙个屁啊!”斯皮德哈哈大笑道,“我刚才忘说了。报警人是女的,而且是两个人。”

“纳尼?”雷尔夫纠结地日语都说出来了,他的两只眼睛瞪得像灯泡。

“我看,还是等验尸结果出来再说吧。”

雷尔夫再次推理

雷尔夫一脸尴尬的表情。他站起身,走到卧室的窗边。在夜幕下,他愣愣地看着窗户上映着自己的影子。推理失误!难道我雷尔夫真的老了吗?

很抱歉,为了应景,刚才的台词是我加的。这时的雷尔夫,其实是推开窗户透透气。无意中,他看到了窗台上的头发。于是,他的头脑里很快掠过一道闪电。什么?那是柯南里的?反正差不多。

雷尔夫转过身。

“我知道凶手的作案手法了。”

“您还是倾向于谋杀?”斯皮德问。

“绝对的谋杀。”他说,“否则厕所里的胡须碎屑没办法解释。”

“继续。”我说。

“凶手将死者迷昏,或是用安眠药之类的药物让她睡着。随后将大门钥匙放在她衣服口袋里,把她抱在窗台上躺着,随后离开。死者醒来后,迷糊中由于重心不稳,很容易从窗户上摔落下来。但此时凶手由于不在现场,早已有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至于证据,就是窗台上死者的

头发在当时掉落了几根。”

“绝妙的手法。”我鼓掌道。我很快看着斯皮德。

“绝妙。”他说。

吓死我了!好在他并没有再说出“绝妙个屁啊”这五个字。

“那么,凶手是谁呢?”

“凶手是男人。既然邻居经常看到死者单独行动,我想这名凶手应该就住在这小区里。甚至是这栋楼里。采集一下胡须碎屑,检测一下DNA。我想,这房间里应该还有凶手的头发、皮肤碎屑、指纹之类的。当年老福(指福尔摩斯)的时代科技不发达,因此破案有难度。现在可是今非昔比咯。好了,剩下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我要回去吃饭了。都快饿扁了!”

我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于是我们先行离开。

“一有消息马上通知我。”临行前,雷尔夫嘱咐了一句。

真相大白

第二天中午,雷尔夫来到我家和我们共进午餐。刚吃饱饭,雷尔夫便接到了斯皮德打来的电话。

“雷尔夫先生,验尸结果出来了。果然死者除腿部外,胳膊、胸腔和头颅也都有骨折的痕迹。”

“很好!DNA检测结果呢?”

“从房间提取的胡须碎片,以及房间内的头发、指纹,我们都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都属于同一个人。这个人是男人,名叫肖恩?戴维斯,而且他就住在死者房间的正上方。我们已经对他进行了调查。”

“很好,你们在哪里?”

“在死者的房间。”

“我们马上到。”雷尔夫挂掉电话。

“哈哈,果然被我猜中了。”雷尔夫兴奋地说,“布兰克,我们现在过去。看我如何让凶手认罪。”

他匆匆地跟瓦妮莎告别。我跟着他下楼。

很快,我们又来到了昨晚的房间。一进门,我看见屋内站着一个年轻的高大男人。斯皮德站在他旁边,满面笑容。

“肖恩?戴维斯先生?”

“是的。”

“雷根?雷尔夫。”

“詹姆斯?布兰克。”

我们依次同他握手。这就是英国绅士,对待杀人犯,也要礼貌过后,再进行审问。

“昨天午饭后你在做什么?”雷尔夫问。

“呃,13点14分的时候,给我的女朋友送了11朵玫瑰。”他慢慢回忆道,“我陪了她一下午,然后晚上带她去一家豪华餐厅。我提前安排了烛光晚宴。你知道,我要给她一个惊喜。”

雷尔夫一脸疑惑地表情,“昨天不是情人节,为什么你们都搞的这么浪漫?”

我也很吃惊。没想到伦敦城还有和我一样浪漫的人。

“这是仿中国的习俗,昨天是5月20日。5201314按照汉语谐音翻译过来是‘我爱你一生一世’。11朵玫瑰花在中国的含义是‘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在英国的年轻人里,现在很流行。”戴维斯笑着说。

“搞不懂。”雷尔夫皱着眉头,“我是老光棍。”

戴维斯和斯皮德哈哈大笑起来。

“新欢?”我突然冒出一句。

“你说什么?”

“你女朋友一定很年轻很漂亮吧?”

“嗯,那肯定的。”

“难怪你抛弃了这位老女人。虽然她可能只有30岁,但是相对你的现任女友来说,还是老了点。你为了和你的现任女友在一起,不惜抛弃了她,并痛下杀手。”我说,“做男人需要浪漫,但是

太浪可就不好了。”

我拍着他的肩。他问我,“您说的老女人,是指这个房间的住户?”

我点点头。

他笑着看着我。

“您很聪明。把房间弄成了密室,并且设计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但是在我大侦探雷尔夫的绝妙推理面前,一切都是徒劳!”雷尔夫笑着说。

“请问一下,什么是密室?”戴维斯问他,“不在场证明又是什么?”

雷尔夫差点晕过去,“什么?您不知道?”

“是的。这很专业。”

戴维斯和斯皮德对视了一下,再次哈哈大笑起来。

“哦!我憋不住了。”斯皮德满脸通红,“本来想看雷尔夫先生出丑的。没想到布兰克,你却无意中代替了他。”

“这是怎么回事?”我疑惑地问他。我看到雷尔夫也一脸疑惑。

“死者是自杀。”斯皮德说,“我们已经在抽屉里发现了死者的遗书。经过笔迹比对,的确是死者亲手所写。而且电脑里也有备份。遗书和电脑的键盘上只有死者的指纹。”

“验尸结果不是说死者身上也有伤吗?这怎么可能是自杀呢?”雷尔夫问。

“恐怕是死者在落地的一瞬间,重心不稳所致。而且这里是11层,在落地的一瞬间,速度奇快。很容易产生突发状况。”

“那,这屋内的胡子碎屑,还有头发、指纹是怎么回事呢?”

“这一点我也是刚知道的。这房子是死者租的,而房东就是这位肖恩?戴维斯先生。”

“什么?”

“戴维斯先生前几天还住在这里。随后租给了死者。死者因为想要自杀,情绪低落,自然不会去打扫房间。因此戴维斯前几天居住的痕迹便保留了下来。这只是一连串的巧合导致了这种局面。”

我们都没有说话。

“雷尔夫先生,您昨晚的推理很精彩,但可惜不是正确答案。不过多亏您的帮助,给我们指明了调查方向,使我们早日破解了此案。还是十分感谢您。”斯皮德说,“戴维斯先生,还得麻烦您跟我们去趟警局做口供。”

“没问题,这是应该的。”

“雷尔夫先生,要不要搭便车?”

“哦,不用了,我开车过来的。”雷尔夫脸红了。

“好吧,期待与您再次见面。”

尾声

他们走后,雷尔夫一言不发。良久,雷尔夫看着我。

“布兰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老福的时代过去了。借助与高科技手段,破案变得简单。但同时侦探的作用也在逐渐变低。或许我应该改行,做一份正当职业?”

“什么话!”我怒道,“侦探不是正当职业吗?想想你以前破的那些奇案,哪些是他们警察的功劳?怎么能因为一次失败就灰心丧气呢?再说,这次要不是你指明方向,调查能那么顺利吗?”

“说的对哦。”雷尔夫笑道,“布兰克,你在记录这起案子的时候,文笔要幽默一点。这样读者就不会把焦点都指向我的推理失误上了。我可是要面子的人哦。”

“好吧,我试试。”我无奈地耸耸肩。

“走吧,布兰克。我今天受委屈了,晚上你请我吃饭,补偿一下。”

“什么?你。。。。。。”

“要讲义气哦,哈哈哈哈。。。。。。”

我们走下楼,笑声在楼道里回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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