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十九章 围攻(4)饭罢,老太太们很快被召集起来。
一番紧急动员之后,大队人马即刻奔赴柏树林。
这是一片占地两顷开外的林地。
中间坟墓参差,野草丛生。
树木以柏树为主,此外还有杨树、梧桐等其他品种。
墓地属鲍、冯、文三氏共有,中间另有区划。
此处并非三氏唯一林地,在此之外,早有人在其他地方安了新林。
此林地界于芦花村和程彰集之间,林地内有一狭窄道路,通往两村。
道路两旁的树木遮天蔽日,阴森可怕,特别是到了夏季的傍晚,杨树叶无端作响,情景更残。
过路人宁可绕道数里,也决不愿从此路提心吊胆走过。
有关柏树林的恐怖传说多如牛毛。
曾有人说,村里的冯某某年轻时,夜里喝多了酒,推着卖香油的独轮车路过此地,遇到一群光腚孩子拦路索油,被他拒绝。
光腚孩子就在他的车前车后捣乱。
他毫不理会,照样赶路,结果走到天亮,才知道竟是绕着柏树林转了一夜。
后来有人问及冯某某,他却矢口否认。
还有一个传说,村东的文某某夜里喝醉了酒路过此地,看见一女子坐在坟前啼哭,就上前询问。
女子告诉他,丈夫在外遇难,家中无人,无处安身。
文某某此时正光棍一人,决定把她背回家里做妻子,女子满口答应。
结果到家一看,原来是一块石碑。
文某某也已死去多年,无法考证。
下面的故事,主人公还健在,不妨聊备一笑。
鲍公威武高大,豪爽侠义,而且膂力过人,堪称一条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芦花村常以此人为荣耀。
一日,他到程彰集岳丈家里帮忙盖房子。
午饭时分,天突然下起雨来。
那雨铺天盖地,从午时一直下到黄昏。
眼看夜幕降临,鲍公决计要走。
家人岂肯答应?纷纷上前劝阻:“姑爷虽有一身好力气,又胆量过人。
无奈天黑路滑,恐有闪失。”
鲍公话已出口,岂可收回?于是对劝阻他的人道:“尊亲的好意我已领了,不过程彰集距芦花村只咫尺之遥,瞬间即到,有何闪失?”家人道:“姑爷此话自然不假,若在平时,我们一万个放心。
只是姑爷今日喝高了酒,不宜夜行此路。
岂不闻酒醉之人夜过柏树林,多见怪事?因此还望姑爷休去为妙。”
原来鲍公是个最不宜相激之人,况且今日醉意正浓,亲戚本来的一番好意,无端地却成了一种相激之言。
他不依不饶,顺手抓起两把斧头,在人前一晃:“我拿此玩意儿,看路上有谁敢拦?”家人觑着两把明晃晃的斧头,吓得不敢做声,只好任他而去。
话说鲍公出了村口,被冷风一吹,细雨一打,酒早醒了一半。
眼望着不远处黑魅魅的柏树林,不觉有些后怕。
然大丈夫为人一世,应不惧生死,区区几步夜路,何足挂齿?想到此,他咬咬牙,低头便走。
展眼已入林地,林间树叶“哗哗”作响,枝头猫头鹰“呱呱”怪叫,脚下泥泞满地,寸步难行,他再度陷入恐惧之中。
然事已至此,悔亦无益,只好艰难跋涉。
他正在惧悔交加之际,忽见前面数步之外有一黑糊糊的东西在晃动。
天哪,真是怕鬼鬼至,这可如何是好?回去?已来不及了。
再说了,既然鬼能找上门来,那我又怎能逃脱得了?既然如此,不如站在这里看他怎样。
它若放我而去,万事皆休,否则先吃我一斧头。
于是鲍公停住脚步,两手紧握斧头,身子直挺挺地立在路旁。
瞬间工夫,那怪物已到近前。
黑暗中他看不太真切,只觉得那家伙戴着一顶很大的帽子,简直就像一口大黑锅。
他本想扭转一下身躯让它过去,一来他心里害怕,手也抖动,二来道路狭窄,他无处可让。
不料,当那东西擦身而过的当儿,他的手一哆嗦,斧头“当啷”一声落在那东西的脑袋上。
这下可残了,那东西“哇呀”一声怪叫,丢掉帽子回头便跑;鲍公听到一声怪叫,知道自己惹下了大乱子,哪敢多看半眼?他自然吓得要死,二话没说,连滚带爬地往回逃。
等逃到岳丈家里时,他几乎不醒人事了。
就在鲍公的经历在程彰集的大街小巷被传得沸沸扬扬时,芦花村也在传播着一个同样的故事,只是主人公姓言,系程彰集人氏。
言公与鲍公同一天同一地遇“鬼”。
与鲍公不同的是,言公那日是顶着一口黑锅离开亲戚家门的。
准确地说,上面的故事发生在民国元年。
正如戏曲学院讲究保留剧目一样,这个故事也成了鲍言两家的传家故事。
果然,学智从父母口里得到的版本完全一致。
现在,学智正坐在母亲的身边,把刚创作完成的作品的初稿拿给她过目,题目就叫《鲍公逢鬼记》。
母亲看了,不住地点头。
父亲却在一边咂舌蹙眉地打趣:“我看你不如拿给你奶奶瞧瞧,指不定她会为你提供更丰富的想象哩。”
话音刚落,只见一大帮老妈子夺门而入,为首的便是机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