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第十四章 葬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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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葬礼(1)

正文第十四章 葬礼(1)三月十六日这一天,对于鲍福来说,几乎是一年当中最忙碌的一天。

早晨,天不亮他脸顾不得洗,就拉出自行车赶到芦花村向西二十五里路的水仙庵集市上买鱼和肉去了。

因为不是逢集遇会,程漳集的街道上是没人卖肉的。

去水仙庵这条道可不好走啊。

二十五里路全是坑坑洼洼,要是遇上水旱天气,就更糟糕了,不是泥泞满地,就是尘土飞扬。

水仙庵因该村曾有一古庵而得名。

它地处三县交界处,因为地理位置特殊,所以这里一直成为多事地带。

尽管其他地方大讲特讲反对投机倒把,可这里的投机倒把份子照样成灾。

据说,早在解放前,这里就是强人出没的地方。

现在它的官用名称叫:马王人民公社,隶属邑城县。

“马王”的来历要追溯到一九四七年。

这一年的春天,还乡团头子王平常纠集国民党匪徒到水仙庵实施大规模的武力报复。

群众被聚集在学校门前的广场上。

匪徒武装妄图从中共领导人马子千口里得到什么,他们把他绑在广场附近的一棵大槐树上。

敌人对他实施了各种残酷的手段都不顶用。

为了杀一儆百,敌人最后决定对他当场进行开膛破肚。

就在这时,一位年过半百的老者从容地走到台上,此人便是王平常的父亲。

还没等敌人反应过来,王老汉就一刀将自己的儿子砍死,随后便自杀成仁。

为了纪念这位英勇不屈的共产党员和这位大义灭亲的王大爷,一九五八年,人民政府决定将原来的水仙庵乡改名为马王人民公社。

“水仙庵”的叫法跟一位道姑有关。

水仙庵始建于明朝永乐年间,原名为陇姑庵,一向香火旺盛。

抗战初期,一位法名叫水仙的年青道姑做了该庵的住持,水仙道姑不仅精通经法,而且美丽善良,深受广大信徒的爱戴。

日军占领邑城县城后,我八路军联合地方民兵广泛开展敌后游击战争。

一九四一年,日军为搜捕一名受伤的八路军,来到了陇姑庵。

敌人对水仙道姑软硬兼施,她始终都没有供出那位伤病员。

敌人丧心病狂,最后扒光了她的衣服,把她活活地烧死在庵前。

几千名群众亲眼目睹了日军这一残无人道的罪行,同时也被水仙道姑大义凛然的精神深深感动。

大概从那时起,陇姑庵的名称逐渐被水仙庵所代替。

解放后,邑城县委、县人委先后就原陇姑乡问题做过两项决定:一、在学校前的广场上建立一座纪念碑,号召人们将马王英烈的事迹世世代代传承下去;二、将原陇姑庵拆除。

然而在人们的心目中,马王英烈固然功不可没,水仙道姑也将流芳千古。

话又扯远了,却把重要的事儿给忘了。

鲍福这一天到底在忙个啥?原来,明天是他母亲的奶奶三年忌日。

为了把明天的事儿办的风风光光,他今天必须在天黑之前办好三件事儿:第一、把肉和鱼买回来,让桂晴赶快蒸煮;第二、午饭后,他要赶到芦花村向南十五里路的李苏村取回罩子(一种用彩色纸张扎成的房屋,祭祀时在坟前焚烧。

——作者注);第三、晚饭前他还要赶到程彰集街道上租一套专门用于白事儿的礼盒。

三件事儿都办完了,晚饭后,所有的近门子他还得捱门捱户地通知个遍。

如果大家没有异议,次日早饭后到鲍福家里集合。

临近吃午饭的时候,鲍福才办完了第一件事儿。

这时他已经热得汗流浃背了。

就像进行接力赛一样,桂晴没顾得上吃饭,就紧张地投入到她所分工的工作中去了。

桂晴的任务也很繁重。

她既要煮肉、炸鱼,又要蒸馒头,等等。

这十碗馒头十碗肉是绝对不能少的,何况一桌丰盛的供品不仅仅需要这些。

另外她还要赶着给文氏做孝衣,还要准备香烛纸马等等。

以上的每一件事儿都是不能提前完成的,因为村里有种说法,白事儿上所用的物品提前准备好了是不吉利的。

除此之外她还得把孩子照顾得好好的,把羊喂得饱饱的。

晚饭时分,上述事务基本就绪。

鲍福草草扒了几口饭就开始下通知了。

尽管这是一项很烦琐的事儿,但毕竟容易到位,因为晚饭前后,家家户户都有人在,有的甚至相互转达一下同样能达到目的。

最后一位被通知的人就是他的邻居。

鲍福明明知道,昭阗有工作在身,是不能参加这项活动的。

但是不能参加也得通知,这叫人到礼不差。

村里的虚礼很多,稍一不慎就会造成麻烦。

当然,昭阗是有修养的,他决不会计较这些小事儿。

所以鲍福最后通知的人才是他。

黄脸婆听到鲍福喊门,急忙跑到堂屋的镜子前梳了梳头,然后才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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