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新浪,搜狐则早在北大青鸟试图对之进行收购时,就制定了旨在反恶意收购的“毒丸计划”。其主要内容是:一旦未经认可的一方试图收购其股份(一般是10%至20%的股份),毒丸计划就会启动;而一旦毒丸计划被触发,其他所有的股东都有机会以低价买进新股。这样就大大地稀释了收购方的股权,继而使收购变得代价高昂。
(三)结盟有实力的财团基金
原控股股东可以像银泰那样,与信托、资本机构和小股东结盟,增强一致行动人的力量,这样可有效地抗击战略投资者所带来的资本冲击。
(四)采取灵活的资本战略
国内上市公司实行股份全流通后,上市公司的对外扩张能力将大大增强。按照最新的收购管理办法,除可以进行现金支付外,还可以采取股票支付方式,这样就大大增强了上市公司的并购支付能力。
(五)防止股权的沦陷
防止股权的沦陷,我国的企业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值得吸取教训的案例是南孚电池。南孚的背景是由鼎晖联合荷兰国家投资银行投入100多万美元,摩根士丹利投入400万美元、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入1 000万美元,与南平电池厂、百孚公司、中国进出口基地总公司(简称“基地公司”)等几个中方股东在香港组建的中国电池有限公司。四家外资股东占中国电池共计49%的股份,中方股东占中国电池51%的股份。但南孚最终还是被外资股东以1亿美元的价格转让,外资股东净赚5 200万美元。南孚的融资存在着以下几个先天不足:一是由于中国电池的外方股东持股超过了25%,南孚不符合A股上市条件,未能在A股上市。二是大股东的频繁更替让本计划香港红筹上市的南孚失去了上市的资格(香港主板上市要求3年内重要股东保持稳定)。三是在上市不成时,又被外资获利转让。南孚电池如果当初能考虑周详些,比如在有把握上市的时候再引进外资,或是在转让股权的协议中制定约束条件,将不会出现今天的结局。
相比之下,恒安国际应对战略投资者的方法就值得借鉴。1998年12月,恒安国际在香港主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是摩根士丹利。2002年11月,恒安国际大股东以1?17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了摩根士丹利所持的4 500万股股份。2003年10月,恒安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主要股东以1 458万港元的代价,提前终止了摩根士丹利2 430万股的期权。这样,恒安国际牢牢地把控股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避免了战略投资者像对待永乐那样发生搅局的情况。
资本巨头与战略投资者
联袂资本巨头,借力于资本巨头的资本运作经验和雄厚的资金实力,已经成为国内企业实现资本市场国际化的最佳选择之一。目前,国内几乎每一家有影响力的企业后面,都有大鳄出没的身影。他们往往把大鳄作为战略投资者引入企业,以实现人才、管理和技术的嫁接。那么什么是战略投资者?有哪些资本巨头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引入?在与大鳄的合作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和风险?
战略投资者是指长期持股,并能在上下游产品、市场、管理或社会关系等方面,对投资对象提供帮助,有利于企业产生质的飞跃的投资者。与一般法人投资者相比,战略投资者持股的稳定性更强、集中度更高、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更大。
战略投资者一般具有如下特征:①与被投资企业从事相同的产业,或者有合作关系,或者二者所从事的业务具有一定的互补性。②能够长期稳定持股,不会因为暂时的获利或其他原因而变现。③追求长期战略利益,而非短期市场行为。④拥有促进企业发展的实力,能够形成规模上的放大效应或互补效应,或能够通过业务组合规避不同时期的市场风险。⑤持股量较大,常常是第二大股东,有些甚至可以处于控股或绝对控股地位。⑥有愿望且有能力参与对象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就是说战略投资者不仅仅是单纯的金融资本,还具有强大的产业资本背景,精通产业发展,能够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并为企业带来先进的管理和技术,帮助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战略投资者本身也借此获得收益和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