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的重生日子-----238 说清


容我缓缓,来时迟 都市百草王 二货撞上天然呆 唯吾独尊:废物之崛起 异世劫妃 杀手代言人 湛紫灵:佞王休妃 爱情皇朝里的OP 老公v5:宝贝,吃定你! 逆天兽妃御天下 剑圣重生 玄天邪尊 盗墓之王 摄政王的金牌宠妃 王爷非礼误碰 篮青春 阴缘了了 豪门替身新娘 风流奸商 化物语
238 说清

宋信来的时候,灯火已黄昏。

落日西沉,晚霞已经变得昏暗不明,即便细细的眯着眼睛,也很难分辨。

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模模糊糊,像一行行长长短短的诗句。

林夏和他漫步在异国大街上,两旁的树都已经光秃秃的,呼出的气体也变成了肉眼可见的纯白。

林夏紧了紧带着的围巾,还是觉得有些发冷。

撇过头,看着身旁的少年,几次想打破寂静,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索性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说,穿过长长的街道,进入校园里。

冬日的校园有些冷清,两人慢慢走着,居然有了一份草木扶疏、岁月静好的错觉。

落后林夏半个脚步,宋信看着少女毛绒绒的浅蓝色帽子,眼里是几许或明或灭的剪影,暧昧而不清。

人一生会遇到约292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

所以你不爱我,我不怪你。

但是,我不甘心。

他微微抬头,看着远处灰淡的天空,眼里闪过一丝痛楚。

明明是我先遇到的,明明两人拥有那么多的记忆,却都被灯华被埋葬在了时光的灰烬里。

难道真有天意,如果爱真的有天意,为何世间会有这么多身不由己。

天空洋洋洒洒的飘下纯白的晶莹,像是一场梦幻。

林夏有些惊讶的将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伸在空中,这是,今天的第一场雪。

消失了寒冷,只余下庞大的温柔,渲染这个世界。

背后的男孩,用世间最纯粹的温柔,看着女孩,唇角微扬。

温柔到了极致,便能凝成一颗心。

少女浅浅的轮廓被橘黄色的路灯染成了温柔的色泽,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小城,那个小院,两人慢慢的在小径上走着。

谁也不说话,带着一股无言的默契。

“阿信,下雪了呢。”少女微微侧过头,浅笑道,洁白的掌心凑在他的眼前。

这一刻,他多想化身一朵雪花,静静的躺在她的掌心,任世界灰飞湮灭。

他的手,缓缓的伸出,俯了上去。

她的掌心,安静而温暖。

林夏盯着他的眼睛,看到了缱绻与留恋。

她不由想到了机场的那个拥抱,短暂而深刻。

这个少年,从认识他的时候,给她的感觉就一直很好。只是,她毕竟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看着这些少年少女,实在有种小一辈的感觉。

对他们,她会喜欢,能宠溺,却不会爱上。

爱,和喜欢,是不同的。

只是,该怎么和他说呢。

他从未直接对她说过什么,所以她也一直装作不知道。但是现在,林夏已经有了靳夜,她是不可能接受阿信的。

对他。

她把他当做朋友,当做小辈,就是没有恋人的感觉。

她是不是做错了,一直给了他什么错觉,所以才会让他一直对她恋恋不忘。

林夏真的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

这个男孩子很优秀,头脑聪明,性格好,家世更是不必说。就像会场上见到的那个小姑娘孙雅茹,如果不是十分喜欢阿信,只怕也不会待她如此。

她是女孩,知道女孩子的心思。

在喜欢的人面前,她们往往只想表现出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像那样咄咄逼人的样子,只怕是因为潜意识的危机感。

女生的第六感,有时候还真的不能小瞧。

想到这里,林夏慢慢收回的手,苦笑了一下。

“阿信,你……”

“我知道。”话未说完,就被阿信打断了,“你有男朋友,我也见过他。”

“那你……”林夏的话并没有说完,宋信却明白。

“我……”看着她那双沉静如湖的眼睛,宋信撇过了头,看着天空,“我,只是想知道,他到底哪里比我好。”

灰,是世界上最复杂的颜色。

人们常说,事事非黑即白,其实不是。

在黑色白色之间,有很多灰色地段,在那个地方的人,你不能说他是单纯的黑或者白。

这样复杂的灰,却孕育出这样纯粹的白。

听到宋信的问题,林夏沉默了。

细细想来,她究竟喜欢他什么呢?他究竟哪里比阿信好?

长相?

不可能。

靳夜虽然长得俊美,却也不是绝美。至少后来见过的许亦宸、宋珏、靳轩等等都要比他俊。

尤其是靳轩,那样如画中的男人,让人见之忘俗。

可面对那样的美男,她也只是抱着欣赏的态度,从未想过会有什么,连幻想都没有一丝。

阿信五官不算极俊,可是放在一起,却让人很舒服。是那种让人由心而发的一种舒适,这个词,用在他的身上,是再恰当没有了。

可以说光外貌气质,两人梅兰竹菊,各有千秋。

性格?

若是讲性格,那阿信可以把靳夜甩几条街了。

他的温柔,即便是这样寒冷的冬,都能给它捂成温暖的春。

靳夜是让炎热的夏,变成冰冷的冬,天然移动大冰柜一只。

家世?

两人半斤八两,林夏宁愿找一个家世普通一点的,也好过家大业大是非多之地。靳夜就不必说了,就是阿信这个宋家,只怕也不是什么好地方,只怕一进去就会被吞了。

不然,他又何必万里迢迢跑到美国,跑到宋老太太身边。

这样细算起来,其实靳夜也没什么优势,那她怎么就喜欢他了呢?

宋信静静的看着她,眼里满是执着和期待。

看着这样的他,林夏有一丝丝的不忍。

可是一想到靳夜,她的眼里又浮现出柔情,她听到自己轻轻道:“我想,是他的霸道吸引了我吧。”

“霸道。”宋信将这句话重复了一下。

林夏想了想,组织了一下措辞,“在你的印象中,我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沉静,大方,善解人意,有才华,不贪慕虚荣。”这些,都是她吸引他的地方。

闻言,林夏苦笑了一下,“你太高看我了,其实我没有这么好。在你的眼中,我沉静,稳重,都是些现在女孩子身上少有的优点。可是在靳夜的眼中,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女生,会哭会闹,喜欢漂亮的东西,喜欢美食华服,有所有的女孩子都有的脾气和缺点。他知道我的缺点,也喜欢这些缺点。”

“我想,这就是爱情。没有人是完美的,把我想的太完美,我会很累,会想着,若是哪一天,我没有这些优点了,或者是,哪一天我表现出了小女生的脾气,那时候你还会喜欢我么?”

宋信反驳道:“你没试过,怎么会知道我不喜欢你的优点。”

说到这里,林夏摇了摇头,“这就是问题的所在。”

“在他面前,我会不由的表现出小女生的所有状态,可在你们的面前,我却永远都不会表现出来,这是一种本能。”林夏道,“也许就像杂志里说的,女生普遍比男生要成熟,所以不会喜欢同龄的男生,觉得他们太幼稚。”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她虽然有少女的皮,却是一颗大**心。

“因为他年纪比我大,所以你选择了他?”宋信的语气有些急切,带着一丝丝的质问和不可置信。

林夏摇了摇头,“当初你离开中国,我来到B市,夜帮了我很大的忙,之后也发生了很多事。感情的事,不是简单的几个因素就能有的。”

“男人和女人不同,时间可以让一个女人慢慢爱上男人,但时间却很难让男人慢慢爱上女人。因为男女之间的爱情周期是不一样的。所以,男人的爱情,大多数都是一见钟情。”

“而女人的爱情,则是通过陪伴,经过累积而越来越多,越来越浓。我刚到B市的时候,那里没有朋友,认识的人少的可怜。然后我们一起吃饭,他在工作之余陪我逛商城,爬长城,陪我走遍B市的大街小巷。”

“男人的爱情却会随着时间而慢慢减少,可是女人的爱情,却是通过这些事情,慢慢累积,越来越多。”

“男女相处,爱的浓其实没用,爱的久才是最好的。我们之间没有过轰轰烈烈,也没有过山盟海誓,却慢慢的自然而然的走到了现在。”

所以俗话说,爱到浓烈就是尽头,爱如亲人才是永恒。

他见过她最窘迫的时候,在她最危险的时候,心房最弱的时候从天而降,仿佛天神一般。

那样的靳夜,已经镌刻在林夏的心底,根本动摇不了。

“阿信,等以后咱们慢慢相处了,你会发现,其实我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甚至还不如其他女孩那样漂亮。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前面会有更美的风景等着你。”

听林夏这样大段大段的劝言,宋信苦笑了一下。

他怎么会忘了,她可是写小说的,对这样的劝诫之言信手拈来,他哪里说的过她。

她在《暗恋》里说:很多事情,根本就是没有结局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过往,终究会消散在年华的洪流里,变成一抹淡淡的影子。

而在她的《错过》里面,则写:所谓缘分,是不需要太过奢华的布景,生死相托是缘,萍水相逢是缘,相忘于江湖又何尝不是。

她曾经以为,这一辈子,她都只会爱他一个。

可她不知道,她太过年轻,以至于都不知道,以后的时光,竟然还有那么长。

长的足够让她忘记他,长的足够让她重新喜欢上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他一样。

当时年纪小,不懂这些话里的意思,只觉得文辞优美,仿佛像在看散文诗一般。

现在回想起,宋信却觉得有些触目惊心。

面前这个眼中波澜不兴,眸色淡淡的少女,为何在那样花样年华之际,写出如此颓唐之语。

那绝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淡淡的语句,说出感情中浓烈的绝望。

这才是最大的哀伤。

林夏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八点了,两人出来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后面不远处,小时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

这是靳夜的命令。

如果他不在她身边,那她无论去哪里,都不能离开小时的视线。

对靳夜的话,小时贯彻落实的叫个彻底。

跺了跺脚,林夏有些怀念家里温暖的暖气了。

注意到她这个小动作,宋信终究还是心疼她,开口道:“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林夏点了点头,两人往回走。

“对了,忘了问你,你现在住在哪里呢,有空我过去找你。”

宋信的脚步顿了顿,才道:“我现在住的地方不定,因为公事的原因,经常到处跑,所以还是我有时间就过来找你吧,也便宜。”

林夏也不过是随口一问,听他这么说,也不再多提,转身说起容城的谢郗彤几人来。RS

推荐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