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爱你入骨-----第151章 气急败坏


五道之外 墟公子灵异事件簿 医妃有毒 总裁大人进错房 早安小娇妻 殿下的现代弃妃 禽兽,放开那只女王! 颤抖吧,ET! 巫法无天 武魂(小坏GA) 毒女驯夫,邪王的小野妃 沙漠谜情咒 一缕青丝一生珍藏 狗狗乐园 绝处逢生末世 隔纱 冷君的娇妻 只手灭天 那年青春撒的谎 邪王独宠王牌悍妃
第151章 气急败坏

第151章 气急败坏

方晓染酒醒过后,顺着来时的模糊记忆,往萧欢歌预定的那个包厢走去。

走到半路上,身后想起了萧景城急促担忧的声音,“染染,我找了半天没找到你,你去哪里了?”

靠近她,注意到浑身都湿透了的方晓染,萧景城的黑眸迅疾盘旋出一股怒意,“告诉我,踏马谁欺负你了?”

“没,没有谁欺负我。”

见他一副怒气冲冲的神色,方晓染连忙拽住他的手臂,无奈地勾唇笑了下,“我就是遇到沈梓川了。”

遇见他,他却不再拥有她的记忆,视她为心怀叵测的心机上位女,毫不留情把她扔在浴缸里,用冰冷的水流冲刷她全身,暗讽她先把脑子清醒清醒。

遭受这样的屈辱,方晓染不是没有脾气。

可为了宝贝女儿能够彻底痊愈康复,她能怎么办呢?

就算沈梓川怒她厌她辱她,她也只能压抑所有的负面情绪,一次次厚着脸皮朝他不要脸地凑过去。

她已经,毫无选择!

随便打赌在酒吧里找个男人带回家,醉醺醺的样子她都能撞上沈梓川并想着把他带回家?

然后呢,心甘情愿的——就湿身了?

她还爱着沈梓川吧?

尽管六年来她从未提及过沈梓川的名字,但沈梓川三个字早就刻入了她的骨血和心脏里,她的灵魂,她身体的每一根神经,都会指引着她去找那个男人。

萧景城心口好似漫过一勺勺的黄莲水,满心满腔都是苦涩的滋味。

一时无法理清心底什么样的感觉,他赶紧将身上的休闲外套脱下,轻轻地披在方晓染肩头,沙哑了声音,温柔地问她,“染染,如果你还喜欢沈梓川,忘不了他,就去找他,去帮他把失去的记忆都找回来,给宝儿,给你自己,一个完完整整的家,我”

“我没关系的。”

是啊,只要你开心快乐幸福,我没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的前半生,活在家大业大的萧家,看透了夫妻间亲人间兄弟姐妹间为了钱财利益互相倾轧谋害,看透了人心最丑陋肮脏龌蹉的那一部分,早就失去了本性和良心,不想害别人,也不想被人害死,只想浑浑噩噩醉生梦死过完一辈子。

直到他遭遇了亲人的暗算浑身是血躺在下水沟中,奄奄一息,被路过的方晓染拼尽全力送往了医院时,看着当时还是少女的方晓染明明怕的要死却还是要固执救他一命,那一刻,他就知道,她是他唯一的温暖的救赎,是把他从泥沼中拽出去的一束光。

只要她开心,他什么都愿意为她去做,哪怕是失去他的财富王国失去他的生命,他都在所不惜。

“景城,你也喝醉酒了?”

方晓染毫不客气地推了他几下,将外套裹紧,觉得面前这人脑子一定有坑,抬起头看他,“我为什么去找沈梓川,你不是知道原因吗?还是说,你认为我是一个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人?

我是爱他,到现在,也忘不了他,但忘不了,不代表我就要吃回头草。曾经他对我那些桩桩件件的伤害,虽然伤口愈合了,但还有伤疤提醒着那些伤害的存在,你认为我还能毫无芥蒂地选择继续和他在一起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的过日子?

更何况,他现在完全没有我的记忆,方嫣容也变成了他的未婚妻,年底就会正式成为他的妻子

放着好好的平静日子不过,要重新过以前炼狱般的痛苦生活,我是脑子有病还是犯贱啊!”

萧景城一听这话,萎靡不振的精神气统统满血复活,眼眸往上一挑,俊脸盛满笑意,“对对对,往事不堪回首,亲爱的染染,我就喜欢你这种爱憎分明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糙汉子性格。”

“去你的,你说谁糙汉子呢?”

方晓染佯装不高兴,屈曲的肘子朝他腹部不轻不重地撞了撞。

萧景城连忙抱着肚子大声求饶,“方女侠饶命,我说的不是你,是萧欢歌,对,糙汉子就是她。”

两个人打打闹闹地回到了聚会的包厢,喝酒的人都走得差不多,只有萧欢歌一个人,还在抱着一个酒瓶子不撒手,猛往嘴里大口大口地灌。

喔,不对,萧欢歌面前,还站着一个身材挺直俊脸平静又冷漠的男人,他站在一团阴影中,好似主宰暗夜的帝王,正冷冷地盯着萧欢歌不停地灌酒,眉眼风华凌冽,不怒不笑。

方晓染吓得一大跳,这,这谁啊?

好看是好看,就是太阴冷了,仿佛刚从地狱里钻出来似的。

萧景城看见此人,立刻护着方晓染在身后,拉着她一起挡在醉醺醺的萧欢歌面前,怒目相视,“萧景逸,踏马你不好好在你的地盘呆着,来这里干什么?”

他永远都忘不了十七年前的那一天,大雨倾盆如注,如果不是刚好躲藏在阴暗的臭水沟里躲过一劫,他早就被这个心狠手辣的所谓堂哥给弄死了,还是死无全尸的那种。

萧欢歌早就醉的神志不清,精神恍惚,一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除了机械地灌着酒水,她什么都听不清,也看不见。

“我来看看你和她混得怎么样?”

萧景逸淡淡颔首,一开腔,声音冰冷无情,“萧家和萧老爷子的身体一样,表面看起来风光,其实根子早就烂透了,别以为一个景染公司,一个小小的医生,就能撑得起萧家。如果你和她都不想撑起来,不如现在就让我毁掉,一了百了,大家都能得到解脱。”

尽管这人看上去衣冠楚楚儒雅英俊,但方晓染直觉从他的身上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道。

他一定杀过很多人,手上沾染了很多条人命,才会像一把饮血过多的宝剑,即使没有开鞘,依然令人恐惧,心里生出害怕。

“你什么意思?萧景逸,踏马你到底什么意思?”

萧景城气得跳脚,死死盯着萧景逸那张狂妄强硬的俊脸,如果手里有枪,他一定会毫不犹豫扣动扳机一枪崩了对方,“你不过是我们萧家收留的一个私生子,凭什么决断萧家的存亡?我一定要回去告诉爷爷,告诉大伯,叫他们马上把你赶走,赶出萧家!我要你也尝尝浑身鲜血躺在臭水沟的滋味,要你尝尝眼睁睁看着父母死于一场人为车祸中却无能为力的痛苦,要你尝尝”

萧景城气急败坏的怒吼引来了萧景逸的一声嗤笑,“胜者为王败者寇,向来都是这样。惹怒了我,信不信你们今晚走不出这间包厢,包括她!”

他看向方晓染的目光,和看向萧景城的时候很不一样。

厌恶,愤恨,却又纠结疑惑。

回视着萧景逸复杂的目光,方晓染一时愣怔不已,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拼命保持镇定。

她确定自己是第一次遇上这个无数次从萧欢歌嘴里听到过名字的男人,但这人的眼神无比诡异,似乎早就认识了她,又似乎对她不怀好意。

这,怎么可能呢?

推荐小说